313 二十 二合一(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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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母嘆口氣:“稍後我就去說!”
當下有規矩,嫁過人的姑娘回孃家,夫妻倆是不能同房的。於是,大部分的人回孃家之後都會分開住。
周氏當天就是和母親住在一起。
有這規矩在,張家人倒也沒多想。第二天一早,吃過早飯之後,周父就一臉鄭重的請了夫妻倆坐下。
“我就得這一個女兒,實在不願意看他跟著你們到處跑。這樣吧,先讓她住在家裡,兩個孩子也留在這,你們安心去尋一條出路。穩定下來了,再來接她們母子。”
張家人面面相覷。
他們確實想去尋一條出路,但卻不是現在啊。
張父有些尷尬,勉強笑道:“我是這麼想的,眼看著就要秋收了,咱們也不能白住。就算要出去找活幹,那也得先把你們家把糧食收回來……昨夜你們願意收留我們一大家子,我心裡記著這份恩情,是一定要報答的。”
等到秋收完,已經是大半個月之後。村裡的人大概已經忘了這些事情,到時候他們一家子再離開,也不會有人議論。
就算有人提及,也是周家有情有義,還會說張家會做人。
畢竟,若不會做人,就不會有人願意收留這麼久啊!
可如果現在就走,到時候所有人都會說張家敗完了家產,灰溜溜搬走了。
周家夫妻聽到這話,立刻道:“家裡就這點地方,實在是擠不下。親家,你們家的情形我都知道,雖然不欠債了,但手頭也不寬裕。到咱們這把年紀,活的就是兒孫,你總得為幾個孩子考慮,不能歇著啊!將他們母子留在這裡,你們幾個大人出去,不管是多少銀子,哪怕只是包吃住呢,日子也能往前走。”
張寶華在門口聽到了這話,真覺得岳父看不起自己,想到什麼,他跑去找到了後院的周氏:“你想離開我了,對嗎?”
周氏垂下眼眸:“這是我爹孃做下的決定。他們不想讓孩子跟著一起奔波,也實在疼我。寶華,你若是真的為我們母子著想,就該答應下來。”她越說越順,真不覺得自己有錯,抬頭道:“你是我男人,是我爹孃的半子,他們收留你也不是不行。帶你爹孃和你弟弟,憑什麼要讓我爹孃來管?”
張寶華恨恨道:“只能同甘,不能共苦,對嗎?”
周氏張了張口,想說她也沒甘過。
但看面前男人已經在盛怒之中,她便也懶得說了。反正夫妻倆走到如今這步,不是她的錯。
張家人到底還是走了。
鎮上的人都知道張家是什麼德行,說實話,重男輕女的不少,但把女兒拿來買銀子的人家,還是會被人鄙視的。
有幾個鋪子裡招人,卻都不願意用他們。
在當下,找人很看重品行。這一個弄不好,那可就是引狼入室。
張家賣女兒的事情不說,張寶華可是個賭鬼。這賭鬼賭起來就跟瘋魔了似的,什麼都顧不上……賣宅賣地是常事,賣兒賣女的都有。賣自家的東西都不心疼,邁企別人的就更不會客氣了。
因此,一家人折騰了大半天,總算明白不會有人請自己的事實,在傍晚時終於死心,找了個小客棧住下,打算第二天去城裡。
他們知道潘大膽在後面搞鬼,但卻不敢上門去質問。
翌日,張家就走了。
潘大膽沒了洩憤的物件,一直暗地裡注意著張珍孃的動靜。
他是真的怕這個女人不管不顧,跑到衙門告狀。他找不到高山,可若是衙門出面,肯定能找見。
到時候,他就真的完了。
思來想去,他還是覺得要先找到高山,最好是把人滅口了,到時候張珍娘再跑去告狀,那也是多餘的。
死無對證了嘛!
這案子當天已經結了的,只要高山死了,人證物證都沒有,那人也只能是出意外死的,不會有其他結果。
潘大膽在某一日天矇矇亮時,悄悄的出了鎮上。
寇芽這些日子天天都要捱打,過得特別苦。真的,她偶爾覺得就算自己帶著孩子在高家看別人的臉色,也比現在要好。
眼看潘大膽不在,她鬆了一口氣。但這人肯定是要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