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還小的時候,我被帶到了一個鬥獸場。在那裡,瘦小的我們需要拼盡全力,與強大的野獸作戰。每到這時,臺上的那些大人物,就會發出興奮的吶喊,可是沒有人知道,臺下的我們是多麼的無助。

記得好像是在十年前,十七歲的我,已經成為了鬥獸場的一名戰士,我很幸運的活到了那時,並且擁有了一定的名聲。

然而,這一次不同了。因為我的名聲,鬥獸場給我找來了更加強大的對手,一頭來自其他星球的魔豹。

他們許諾我,一旦我成功擊殺了魔豹,便可以獲得自由,並且許諾我會給我十萬星幣。

那時的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時長來和我一起聊天的女孩,有了這筆鉅款,我似乎有能力去喜歡她了。然而,那時候的我並不知道,那頭魔豹的實力起碼比我要強兩個層次以上。

到了決鬥的那一天,我才發現這個問題,魔豹的利爪撕裂了我的右半邊臉,讓我那本來還算英俊的面容,出現了破損。

但是,我贏了!!!

我打敗了這頭強大的魔豹,可緊接著就被拉到了醫院,做一些簡單的治療——鬥獸場是不會為了奴隸而付出星幣的。

後來,我出院了。然而,我並沒有得到他們許諾的那筆十萬星幣的鉅款,甚至於還莫名其妙背上了一身債務。

我仍忘不掉那時他們醜陋的面孔,但另一件讓我心碎的事情,出現了……

在我受傷以後,那個曾經在我身邊的女孩,從此消失了蹤影。我開始感覺孤單,變得易怒,我以為她是因為我的醜陋而放棄了。

但其實不是……

後來,我知道了那個女孩是因為被鬥獸場的股東之子喜歡,然後強行搶到了家裡去。

甚至於當她的家人再次見到她的時候,她已經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臉上再沒有了笑顏。

得知了這些訊息,我沒有表現出任何的異常,甚至於比尋常還要聽話。在他們對我完全放下了防備的時候……

我逃出了鬥獸場,前往了那個股東的家裡。我知道自己沒有身份,也沒有錢,是不可能從那座城市逃跑的。

可我根本沒想著走,我到了那個股東的家裡,殘忍地殺害了他的全家,就像是殺死野獸一樣。鮮血在我的面前浮現,然而我的心中並沒有絲毫的快感,我的女孩,她再也回不來了。

發覺到我離開了鬥獸場,鬥獸場的管理都瘋了。他們一方面需要我來吸引鬥獸場的客源,另一方面也怕我在外面惹到什麼麻煩,導致鬥獸場被大人物責問,懲罰。

想想,他們也不過是個可憐蟲罷了。”

囉裡囉嗦的一大堆,青年似乎感覺有些口渴,他甚至又從身上摸出了一瓶酒,當著周揚的面,喝了起來。

一直聽著這個故事的周揚,直視著青年的雙眼,問道:“後來呢?”

“後來?”青年笑了笑。

“在他們快要發瘋的時候,我回去了。一回去,便是鋪天蓋地的辱罵衝著我襲來,但我不在乎。

那天,還有一場本來就安排好的鬥獸比賽,但強度都不如之前的魔豹,也不能讓我感覺到壓力。。

就在那天下午,有人發現了股東家裡的事情,他們報了警,事情傳到了鬥獸場這邊。剛下場的我直接被老闆抓了起來,關入了地牢,開始拷問。我在那捱打了三天三夜,不是因為沒說,只是因為老闆覺得不解氣。

再之後,傷痕累累的我被軍衛帶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