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向貝爾納黛上繳戰利品(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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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吉爾這才坐過來,對酒館老闆亨特道:“來杯朗姆酒。”
他喝了口酒才道:“第一個問題是,分成兩個鎮的話,要以哪裡為分界線?”
“‘燈塔山’的中軸線。”奧狄斯回答道。
弗吉爾愣了足足有兩三秒鐘,“加爾鎮長”的回答足以說明,分成兩個鎮的命令不是隨口下達的,是他經過了深思熟慮的決定。
於是弗吉爾嚥了口唾沫又道:“最好是跟自治會的其他成員商量……”
奧狄斯看了對方一眼:“我的命令,還需要跟你們商量?”
他頓了頓又道:“有一個問題你必須清楚,我下達命令,自治會去執行,不是我跟自治會商量問題該怎麼解決。”
“是是是。”弗吉爾喝了口酒又道:“第二個問題是,之前逃離這座島嶼的人們,如果要回來該怎麼辦?”
“接納他們。”奧狄斯道:“但是我們不清楚他們是不是已經投靠了‘深藍’海盜團?或者是不是‘深藍’海盜團的間諜?
“所以他們每人要交3鎊的‘自證費’才能回來,嗯……這筆錢由自治會去收,用來作為鎮政府的日常花銷。”
“深藍”海盜團已經被消滅,是不是投靠了他們?是不是他們的間諜?其實都不重要了。
這筆費用顯然是對他們的懲罰。
弗吉爾“咕咚”一聲嚥了口唾沫,之前逃走的人有四五百,把他們的罰款都收上來的話,在小鎮上這可是一筆大錢,而且有很大的操作空間。
他接著問:“如果……我是說如果他們沒有那麼多錢該怎麼辦?”
這裡可不是拜亞姆,許多家庭連3鎊都拿不出,別說每個人3鎊了。
“可以打欠條。”奧狄斯淡淡地道。
弗吉爾明顯愣了一下,這個方法簡單又實用,他沒想到鎮長先生這麼快就解決了他準備的問題,於是他又問:“第三個問題是,北部那兩個村歸哪個鎮?”
“不歸任何鎮。”奧狄斯道:“過幾天我會派去村長。”
這又是一項弗吉爾摸不著頭腦的命令,接著他又問:“以前的法令有需要廢除的麼?您有什麼新法令?”
奧狄斯去反問:“以前都有什麼法令?”
弗吉爾拿出了一本破舊的筆記本,戴上老花鏡後,端著筆記本讀道:“之前的兩任鎮長一共頒佈了12條法令,第一條是殺人者償命。
“第二條是偷盜者第一次砍手指,第二次砍手掌,第三次槍斃。
“第三條是站街女郎必須向鎮長交出四成的收入。
“第四條是北大陸人殺死本地人,罰款16鎊。
“第五條是……”
奧狄斯靜靜地聽著,從第三條開始就變得漸漸奇怪起來,不過倒不難理解,都是些保障北大陸人權益,以及保障鎮長權威的法令。
奧狄斯聽完後道:“只保留1、2、7、9四條。”
第七條是關於平等交易的規範,第九條是港口使用權歸鎮長所有。
奧狄斯又道:“另外再加一條,每個家庭名下的土地不能超過五畝,超過者充公。土地閒置,不種糧食的家庭,要處以罰款加鞭刑的懲罰。”
弗吉爾記到一半,手稍微抖了一下:“鎮長先生,為什麼要有這樣的政令?”
“本地人太懶了。”奧狄斯道:“這兩天我發現,有些土地處於閒置的狀態,我在未來需要大量的糧食,不容許土地閒置這樣的事情發生!”
奧狄斯實在看不得有土地閒置,每次看到那些地,他都想自己去耕一下。
這裡自然界提供了豐富的食物,而北大陸人又佔有了太多土地,極大地壓縮了本地人的生存空間,所以這座小島上的人口幾乎沒有增長。
本地人雖然很貧窮,但是在狂暴海上卻幾乎很少捱餓。
無法擺脫的貧窮生活,以及沒有生存的壓力,讓很多人都選擇了“全家躺平”。
而那些閒置的土地,基本上都屬於北大陸人,因為最近兩年糧食價格變低,讓許多土地閒置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