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我賭你們都愛錢(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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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新安義的項華強、項華勝兄弟兩人開的電影公司,永勝開業很早,早在1978年項華強覺得香江電影市場有利可圖,便開了這家電影公司。
可惜H澀會跟拍電影隔行如隔山,公司折騰了幾年還是半死不活,本來就是投機,不賺錢自然也就不怎麼上心了。
這種情況一直到87年,項家兄弟眼看著香江電影產業發展的越來越紅火,才又將注意力轉移到電影上,將“永勝影業”改名為“永盛影業”,真正重視起來。
也就是在那之後,王晶徹底被綁上了永盛的戰車,成為了項家兄弟的麾下悍將,為永盛在香江電影市場的開疆拓土立下了汗馬功勞。
眼下這個時間段,項家兄弟還沒完全重視起電影來,王晶也只是給永勝打短工而已。
他以為陶玉書是跟永勝一樣,想找他拍部片子。
陶玉書知道王晶誤會了她的意思,解釋道:“王導,我的意思是你能夠跟林氏簽約,成為我們的簽約導演,就像跟邵氏那樣。”
聽著她的話,王晶臉上的笑容淡了下去,露出幾分認真的神色。
“林太,你知道我在邵氏薪水拿的可不多啊!”
陶玉書的神色從容,說道:“邵氏人才濟濟,邵老闆手下不愁無人可用,待遇自然要低一點。我們林氏在香江影壇初出茅廬,求賢若渴,肯定不會虧待王導。”
王晶並沒有說話,而是做出一副洗耳恭聽的姿態,陶玉書便接著說道:
“如果王導願意來我們林氏影業的話,我們會注資200萬港元為你成立一個的工作室,持股比例你三我七。
以後你開的所有新片都由工作室和林氏影業共同投資,收益按照投資和持股比例分紅。
同時,你作為導演額外還有分紅資格。電影上映後只要盈利超過10%,就有5%的淨利潤分紅。
如果你拍的電影能夠保證持續盈利,你的分紅比例每一部都會在前作的基礎上遞增2%,最高可以獲得15%分紅。
反之,如果電影虧損,那麼下一部電影的分紅比例就會回到5%。”
陶玉書說完了林氏的條件,王晶並沒有急著表態,而是在消化著她剛才所說的資訊。
王晶剛去TVB實習時薪水只有500港元,到了邵氏時薪水變成了1萬港元,這幾年他給邵氏拍了不少賺錢的片子,但收入卻並沒有增加多少。
林氏影業要注資200萬港元給他成立工作室,持股比例3:7,等於王晶什麼都沒幹就擁有了價值60萬港元的股份。
60萬港元,在如今的香江可以買一套四五百呎的公寓了,這位林太的出手大方的讓王晶有些受寵若驚。
如果工作室發展的好的話,這60萬說不定會變成100萬、200萬……
不過這些都是紙面上的數字,以王晶的精明自然不可能單憑這一點就納頭便拜,他更關注的是身為導演的“分紅權”。
香江的很多電影大賣,電影公司老闆通常都會給導演、主演之類的主要人物包紅包。
假設一部片子給老闆賺了1000萬港元,身為導演能得到個10~20萬港元的紅包就已經很不錯了。
1000萬的淨收益,大致相當於香江電影年度票房前二十的票房收益,再加上一些外埠市場的收益。
5%的淨利潤分紅就是50萬,拍一部票房能闖進年度票房前二十名的片子,就能賺套房,香江哪個導演有這樣豐厚的待遇?
而且陶玉書並沒有硬性規定電影一定要盈利多少錢,反而提出了“每一部片子電影盈利,分紅比例都會遞增2%”這樣的條件。
這些年王晶在邵氏當導演拍了七八部片子,大賺的只有兩部,但賠錢的更少。
按照陶玉書給出的條件,他拍的電影即便收益沒那麼高,只要發揮穩定,能給公司賺錢,依舊可以賺的不少。
最關鍵的是,陶玉書說的是淨利潤分紅。
而不像有些電影公司,給導演、編劇或者演員的分紅只限制在香江本埠的票房收益上,這兩者是完全沒可比性的。
要知道這年頭的香江電影,外埠收益才是大頭。
王晶自己算了一筆賬。
現在一般的電影投資就是300萬~800萬港元之間,如果他拍了一部票房盈利剛達標的片子,算上電影的淨收益分紅和工作室的股權分紅,差不多就是三四十萬港元。
如果他能拍出一部闖進本埠票房年度前五名的片子,那麼賺個三四百萬港元甚至更多都是有可能的,他本人還幾乎不需要冒什麼風險。
王晶是電影世家,又在電影行業摸爬滾打了快十年時間,自然知道陶玉書給出的這份條件有多優厚。
盤算了半天,他很是心動,卻還是有點不放心。
因為他想不明白,陶玉書為什麼會給他這麼好的待遇。
別的導演拍部電影賺了一二十萬港元已經笑開花了,他拍一部電影不賺不賺都得賺個三四十萬港元,憑什麼?
“如果連續兩部電影虧損呢?”王晶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