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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真的驚呆了。
從高中起,胡亦凡就是我的小跟班,跟在我身後的跟屁蟲而已,他什麼都不如我,無論是成績,還是活動能力,還是身高,還是體力,或者唱歌,游泳,打架,泡女人,無論哪一樣,他都遠遠不如我。
可我無論如何想不到,他居然擁有這樣一個女人,看樣子,他們應該是結婚了,而且還生了孩子。
他們的車子開走了,我沒有叫他,但有一個念頭在我心中生出來,就如路邊那頑強的野草。
我找到了同學錄,大學同學裡,經常聯絡的,只有三個人,因為他們能幫到我。
胡亦凡不在其中,雖然最初的時候他給我打過幾個電話,但我換了手機號,就再也沒有聯絡了。
如果不是因為鄭影,我想,我不可能再聯絡他,他對我一點用也沒用,無用的聯絡人,是對生命的浪費。
我找到了胡亦凡的電話,他手機沒換,我打過去,跟以前一樣,他非常驚喜,還是當年的那個小跟班啊。
下午就約了出來,見了他,他非常熱情的擁抱我,還有些委屈,怪我為什麼不聯絡他,不過我說我經常跑非洲,手機經常被搶,他就原諒我了,還要我小心一點,說那邊特別亂。
哈哈,他一點都沒變啊。
他約我去家裡吃飯,說他結婚了,有了個女兒,要把老婆介紹給我。
看到他依舊如少年般火熱的眼晴,我當時在想,希望他老婆不是上午看到的那個女人。
只要他跟那女人沒關係,那他依舊是我的小跟班,我會對他好,適當的時候,我還可以給他一點好處。
向上帝發誓,當時我真的是那麼想的。
遺撼的是,到他家,我看到了上午那個女人,也就是他的妻子鄭影。
鄭影換了一身衣服,在家裡,她穿了一條藍色的休閒裙,可能是為了做家務,長髮在腦後挽了一個髻,卻顯得更有女人味了。
胡亦凡介紹後,她笑著跟我握了一下手,她的笑甜美溫柔,就如午後的陽光,她的手修長柔軟,輕輕的握在手裡,我想到了一句詩:纖手明如玉,月下撫長笛。
那一刻,我心中彷彿有巨鍾在鳴響,我在心中吼叫,不可以這樣,一個臭蟲一樣的小跟班,居然娶了這樣的一個老婆,居然還超過了我,這絕對不行。
我在那一刻發誓,我要把她搶過來。
隨後幾天,我時不時的跟胡亦凡聯絡,約他們出來吃飯,唱歌,鄭影幾乎是完美的,她待人接物,大方溫柔,卻又多才多藝,她的歌聲,比專業的歌手也差不了多少。
這樣的女人,胡亦凡怎麼能夠擁有。
這樣的女人,惟有我才配得上。
我在心裡發下誓言,但表面上,我完全沒有任何異樣,我可以肯定,胡亦凡和鄭影,都完全沒有懷疑我,我能感覺,鄭影對我的觀感不錯。
我開始設計,要怎麼下手呢。
胡亦凡生活穩定,我首先要破壞他這種穩定,才有機會。
胡亦凡在衛生局工作,副科級,沒有實權,權力基本上都抓在他們科長手裡。
他這個人膽小,我問了他,他不會對我撒謊,說他只敢拿一些潛規則內的收入,稍微越規一點的,他不敢收,收了也沒用,因為他沒權,說不上話。
這個簡單,我找人查了一下他們那姓常的科長,抓到了把柄,然後我約常科長見了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