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洋愣了一下,“咱們手機需要代言嗎?”

趙立誠笑了笑,“不需要。”

蘇洋剛想說“那就算了。”,結果趙立誠又補充了一句,“但是公司的藝人需要。她們可以藉著咱們手機打名氣。”

蘇洋:...

所以這其實根本不是藝人代言手機,而是手機代言了個藝人咯?

不過仔細一想好像確實也是。

影視圈不少二線以上的明星其實除了影視作品之外,其實也都是靠著廣告刷臉或者刷逼格。

刷逼格非常好理解。比如代言了香奈兒,愛馬仕等時尚大牌,本身就代表著她在時尚圈的地位,而且會進一步提高她在觀眾心中的形象。

而刷臉就是看廣告商的投放了。比如某某廣告,就把廣告打遍了全國,也連帶著讓藝人也跟著刷了一波存在感。

所以譚梅在知道集團有這種跨時代產品的時候動心,也就可以理解了。

想清楚譚梅的想法以後,蘇洋拿起檔案看了看。檔案上詳細列舉了代言手機可以給旗下藝人帶來的效果,並且列了公司三個主要藝人的資料,希望蘇洋可以考慮一下。

蘇洋看完資料,把資料放下,猶豫了一下,看向趙立誠,“你的意見呢?”

趙立誠道,“我覺得可以考慮。”

“雖然咱們的手機不需要代言,但是有一個女明星代言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而這對於藝人的形象和價值提高是很大的。指不定可以一舉造出一個世界級的明星。”

蘇洋問,“那你感覺誰合適?”

譚梅的資料裡給了三個女藝人的資料,也是現在公司最重要的三個女藝人:林嘉莉,韓怡和楊美越。

趙立誠點了點林嘉莉的照片,笑著說道,“其實這個選擇不難。”

蘇洋問,“為什麼?”

趙立誠解釋道,“韓怡和咱們的合約太寬鬆。這種機會給她不合適。”

“楊美越的話,雖然現在已經火了,而且勢頭正旺,但卻和企鵝影業有共同的經紀合約,不是獨屬公司的藝人,給她也不合適。”

“只有林嘉莉,是咱們公司‘土生土長’的藝人。而且合約嚴苛,還是長約。”

“所以她當然最合適。”

“更何況,咱們手機馬上就要釋出了,韓怡和美越現在都有工作,沒有時間來拍宣傳片或者照片,林嘉莉剛剛拍完《流浪星球》正好閒著。所以時間也湊巧。”

蘇洋這一琢磨。合著...這個機會就是給林嘉莉準備的唄?

不過想想,林嘉莉是自己見過最漂亮的女人,即使是韓怡都比不了。本身又自帶氣場和耀眼的光芒,和這款手機的氣質倒是也很配。

不過...這女明星看來就要在花瓶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了...

不過...一個50億電影的女配角加上跨時代手機的代言人,這樣牛批的花瓶估計也就她獨一份了。

這也符合自己當年給她定下的路線。

想到這,蘇洋拍板定下了這個事。

一切搞定,趙立誠又和蘇洋聊了一會私人的事,就收拾收拾,準備走了:他現在和自己的老婆夫妻生活非常的和諧,孩子住校,他倆就用他的“遺產”買了座新的房子,搬了進去,過二人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