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曉的傳奇故事誰人不知誰人不曉呢,只有這莫凡是真的不清楚,於是周正龍就把李曉曉的故事娓娓道來。

李曉曉出生在一個不幸的家庭中,父母對他只生不養,不知何以為家。

父親是一名盜竊慣犯,放出來沒有幾天就又會被抓進去的,他專門偷電瓶車的電瓶,因為對於他來說電瓶容易偷,價格又高,這種人屢教不改但是又罪不至死,入獄就像回家一般,對他實在是無話可說了。

而李曉曉的母親又跟其他男人走了,從此對他不聞不問,李曉曉的童年是極其陰暗的。

跟父母的窩囊廢不一樣,李曉曉是一個極其要強的人,什麼事情都要爭第一,他自小是吃百家飯長大的,在村子中,他幫別人家放牛,這樣的勞動可以給他換來一頓飯。

他們家就一間破茅屋,雨天還會漏水,原本旁邊的屋子也是住人的,只是鄰居都賺了錢蓋大房子去了,留下的茅草屋就用來養豬和養牛,那味道別提多麼酸爽了。

附近的河就像他第二個家,一年四季他洗澡都是在河裡面,空閒的時候還能在河中抓到不少的魚仔,然後拿回家煎來吃,這伙食還是很不錯的,他還能在山上找到很多野菜來吃,至於是不是真的野菜,沒有人知道,因為只有他自己吃,只要吃不死人,那就是野菜了。

有一次父親被放了出來,看到這種環境他自己都忍不住要吐,“兒子,要不我帶你到監獄去住吧,那裡的條件比咱們家好太多了。”

李曉曉狠狠地瞪了一眼父親,這世界上還有比他更加窩囊,更加可恥的人嗎?

李曉曉自然是不可能答應他的,自己的目標是要做人上人,自己要的是奮鬥的人生。

隨後父親就離開了,想必又是看上了誰家的電瓶。

村子裡面的小孩經常合夥作弄他,把他好不容易修補好的屋頂又偷偷鑿開幾個洞來,剛好晚上下大雨,整個屋子都在漏水如同水簾洞一般,根本沒有立足之地,就別提睡覺了。

人們一直叫他是廢物的兒子,讓他從胯下爬過去就給他一個麵包,為了拿到吃的,李曉曉只能經常這樣忍辱負重,還有什麼比麵包更加重要的呢,這也算是憑藉自己的努力得來的。

他們知道李曉曉肚子餓,也沒有吃過什麼好吃的,就在大便上面鋪上巧克力,騙他吃,李曉曉一口咬下去的時候,周圍的小孩鬨堂大笑起來,指著他,“他竟然吃屎,有人吃屎啊。”

李曉曉趕緊吐掉了,他不明白為什麼這些人會這麼恐怖的,他趕緊跑回家去躲起來,一看到這些人就覺得害怕。

到他十二歲的時候,他實在在家鄉呆不下去了,天下何其之大,不闖一番,死不瞑目,於是他獨自離開了家鄉。

十歲的李曉曉獨自一人跋涉千里,從農村向著大城市北流走去,別人坐火車一天一夜的時間就到了,他用雙腳走,走了五天五夜!

到了新地方,他也只能流落街頭,他不知道這個遍地黃金的地方比家鄉更加的殘酷。

在這裡李曉曉受盡屈辱,被地頭蛇索要保護費,被城管驅趕,不從的話就一個字“打”

有一次他偷了麵包攤一個饅頭,店主抓住他之後就把他和狗捆綁在一起,引起路人紛紛觀看,拍影片上傳微信群,指責他是小偷,沒教養。在家鄉的時候大家還認識他,願意施捨吃的給他,可現在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北流,沒有人再那麼好心了,吃剩的飯倒掉也不會給他的。

李曉曉實在是餓得要暈死過去了,才迫不得已偷人家一個饅頭的,剛偷到饅頭時就被店主發現了,他趕緊把饅頭塞進嘴巴使勁地咀嚼,生怕饅頭被店主搶了回去。

店主一拳頭打在他的後背上,咀碎的饅頭又被拍了出來,也顧不得店主的毆打,他又把被拍出來的饅頭塞回嘴巴中,他那裡還像一個人,分明是一條狗,所以店主就把他跟狗捆在了一起。被人羞辱了一天之後才被放開的,小偷是一個多麼讓人生恨的名詞啊!

又一次,凌寧街上,錦江餐廳門前,衣衫不整的李曉曉蹲在餐廳大門的一邊,天空下著滂沱大雨。

李曉曉欣喜地撿起地上一個沒有熄滅的菸頭就放到嘴巴中抽起來,他是暫時在這裡避雨的,這是一個意外的收穫。

“趕緊滾開,不要呆在我們門外,弄髒我的玻璃。”餐廳老闆氣勢洶洶地走出來驅趕道。

李曉曉被老闆推進了大雨中,老闆又立即讓保潔人員把他剛才坐過的地方重新擦洗了一遍。

凌寧街上面的人都不歡迎他到自己的店鋪來,覺得他是窮鬼很晦氣,會影響到店鋪的財路。

無論他到什麼地方去,都會遭受白眼和驅趕,找工作沒有人要,乞討都不行了。當地有個習俗大年初六要驅趕窮鬼,有人到李曉曉居住的橋洞燒紙錢,把神鞭扔到他住的地方,表示他們要驅趕這個窮鬼。

福利院也不收留他,因為他都有十歲了,他就像被社會遺棄的垃圾!!!

要強的李曉曉知道,這個社會是如此的無情,要想為人上人,就得做到比他們更加的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