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殺了人呀,居然不用償命,賠點錢就行了,連坐牢都不用,進少管所都不用,只是因為一個規定,未到十四歲,無民事行為能力。

簡直……

太好了。

而且不可思議,從小村裡的老人就在說,殺人償命。

殺了人都可以沒事,更何況別的。

王越倫彷彿看到了新世界的大門已經向他開啟了。

法律,真是個好東西呀。

從村裡搬出來後,他就一改之前的上學混日子,變得努力學習起來,很努力,完全就是變了個人,還持之以恆。

為此,他父母激動不已。

看來那個所謂的殺人也許只是意外,碎屍,呵,自己的孩子那麼乖,怎麼可能做這樣的事。

是被連帶了吧。

應該是另外三個人乾的。

王越倫只是運氣不好當時跟他們在一起。

不過,人都死了,也無從追究,孩子還是嚇著了。

以前看見書就頭疼,現在竟然那麼刻苦努力。

兩老還是很欣慰的。

王越倫一路以好學生的姿態從大學法律系畢業,一畢業就進入了知名律師事務所工作。

沒過幾年就打出了名氣。

正當愛情事業春風得意的時候,就發現患了怪病,就遇到了陳柯。

陳柯竟然成了醫生。

每當想起這事,王越倫都忍不住想。

低頭輕嘆,難道這是天意。

從醫院開車回家。

還沒到家,就接到了家裡來的電話。

是王母開啟的。

問他忙不忙,“家裡來了警察,說是找你的,阿倫,你是不是在外面做了什麼不該做的事呀。”

王母站在陽臺上,看了眼在客廳的警察,低聲詢問道。

王越倫也有點詫異。

警察怎麼會來?

如果他沒記錯的話,上一個官司已經結束了呀,原告方被判敗訴了,因為證據不足,沒有辦法獲得賠償,半個月前就跳樓自殺了。

恩。

當時還上了新聞的。

但關他什麼事,只是憑證據說話,每個人都是國家的公民,法律是公平的,對每個人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