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家同一臉甜蜜,思如撇嘴,幸福了不起呀,嗯,真的了不起!

寄完快遞,兩人慢慢走回旅店。

太熱。

俗話說,偷得浮生半日閒,更何況就算躺在旅店睡大覺還有錢拿。跟原來的工作相比,同樣是耍,工資卻翻了好幾倍。

陳家同也想做事。

但不是他想,就能把春天的劍蘭做成世界的劍蘭的。

人要有自知之明。

“譚總,你就不怕玫姐找你算賬?”

譚建當然是怕的,所以,現在這具身體的主人是思如。

“怕?怕什麼!過得下去就過,過不下去就離,反正老子人醜沒錢,跟一輩子揹債還受窩囊氣相比,我寧願選擇單身。”

怕逑!

先不說一個人自由自在多少,至少,至少不會無緣無故就揹債。

呵。

還不知道背的什麼債!

結婚,是找個人過日子,不是扶貧。

當然,精緻如玫姐,她是不會承認自己是一個偽精緻的女人的。

一轉眼,思如就走了半個多月。

在這段時間裡,袁枚的生活遭到了前所未有的風暴,她……每天都要接到來自於譚建母親的問候,還有親媽的指責。

譚母實在咽不下這口氣。

一氣之下就跑到袁枚的孃家罵了一通,坐在院子門口又哭又鬧。

看熱鬧是人的天性。

一時間,村裡吃瓜群眾都圍了過來。

譚母拍著腿嚎哭,“當初結婚的時候你怎麼說的,啊,大夥兒可都聽到的,生怕我家欺負你閨女,在婚宴上說若是袁玫有什麼做得不好的,只交給你們教育就好了。不是我說,自從她嫁到我家,家裡的活從沒讓她做過,回老家來衣服都是我洗的。現在好了,她到處買買買,全部刷信用卡,都欠了三十來萬,說也說不通,那麼多錢,我可怎麼辦呀!”

大聲嚎。

臉上的淚在陽光下發著光。

村裡人竊竊私語指指點點。

袁玫的媽不可能就這麼認了,萬一傳出去,他家的名聲都毀了。

反正,兩方就吵。

但在村民們心裡,是信的。

袁玫一臉疲憊的掛掉親媽的電話,再次撥打譚建的手機,依然無法接通。

很恨!

緊緊的捏著手機,想了想,再撥出一個號碼。

江遠最近的日子過得還不錯,他並沒有換工作,而是做了個兼職。

跑外賣。

按路程算錢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