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思如成了朋友圈裡的小家子氣渣男,炮轟的電話是一個接著一個,打不通的就發微信,但還是有不相信的,問他們到底在搞什麼。

思如:“離婚呀。”

原本還同情譚建的人:……

臥槽原來你真像他們說的那樣是個鐵公雞!

不。

即便是耙耳朵裡頭的鐵公雞也是對外人跟自己摳,對老婆那叫一個大方,三個字,隨便花!

就連譚建父母都打了電話過來,問他是不是真的要離,“你跟袁玫好好的談一談,改了就是了,沒必要鬧到離婚的這個地步。”

恩。

勸和不勸離。

那一代的婚姻,就像是衣裳,縫縫補補就一輩子。

而現在,只要不合適,就換新,不然,強忍著總有一方要受委屈。誰還不是個寶寶呀!

這個年紀的譚建還懵懂著,願意任由雪球滾大,但思如知道,如果不把膿瘡清理乾淨,往後痛起來,要命。那時候再後悔都沒用。

痛,就一次痛個夠!

“談不了。”

三個字就打消了譚建父母的念頭,畢竟袁玫是怎樣的人他們很清楚,根本不是能聽進去別人意見的。

但離婚……

唉,說出去到底不好聽。

袁玫的爸媽也打電話來勸,還說會罵袁玫,讓她少花點錢。

思如覺得應該成功不了,果不其然,沒兩天袁玫就怒氣衝衝的指著她大罵,罵她是個攪事精。

她、她明明什麼都沒做呀!

簡直無妄之災。

盡欺負老實人,也是夠了。

如此蠻不講理無法溝通,思如更下定了離婚的決心。

必須離!

早死早超生!

兩人在一個風和日麗的上午去民政局換了本兒。

沒有小孩,只剩下財務糾紛,離起來特別快。

債務……

因為之前牽過協議,思如幫譚建爭取到整整十五萬的卡債,恩,就當是為當初腦殼進水交的學費。

在熱戀起,愛情至上嘛。

其實袁玫還存了十萬塊錢,既然債務平分,理所當然的家庭共同財產也該分掉的,哦,還有那輛貸款買的車,不過已經還完了。

思如全沒要。

留給了袁玫。

說不清是為什麼,可能,只是覺得一個女人在這社會上生存本就不易吧。

可惜,就譚建那慫貨,根本負擔不起玫姐的精緻生活,他們倆明顯不是一個圈層的。

這婚離得很爽快。

袁玫看著思如,嘴角勾起一抹嘲諷,“你總算是做了件像男人的事了。不過,那十五萬,希望你儘快給我,畢竟等過了這個月,就要算上利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