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嘉禾最後還是吃到了雞,代價是被思如一頓暴打,他抱著頭逃出家,留下一句“羅英你這個賤人!”

但雞湯是真好喝。

咂舌。

回味無窮。

屋裡,思如給丫丫盛了一碗雞湯,又給她夾了個大雞腿,笑眯眯說道,“快吃,吃了長高高。”

“恩。”

小丫頭用力的點頭,大口大口的扒拉著飯。

“你怎麼不吃?”思如看著坐在對面安靜的陳楠問。

“媽。”

陳楠抬起頭,稚嫩的臉上滿是憂鬱,他眼裡閃過水光閃爍,“你是不是要跟爸爸離婚了?”

他都聽見了。

這段時間爸爸一直都不在家,一在家媽媽就吵他,連飯也不準備他的,還讓他睡客房……

今天在外婆家,他親耳聽見媽媽說要離婚。

他不想成為單親家庭的孩子。

爸爸,媽媽,他跟妹妹,是本來就該在一起的呀。

分裂了算什麼。

班裡不是沒有父母離婚的,那很恐怖,真的。

他一哥們,好兄弟,從一年級就是同桌,很開朗外向的一人,成績也好,但在去年他爸媽離婚了,誰都不願意要他,都推託。

曾經的幸福彷彿全是假的。

哥們很懵。

突然有一天就成了無父無母無人要的孤兒。

是,沒人要。

一旦父母的關係變得糟糕,愛情的結晶就變成惡果了,別說要,連看一眼都覺得礙眼。

爸爸不要,媽媽拒絕。

那段時間他家裡戰火紛飛硝煙瀰漫,他情緒低落,每到放學就磨磨蹭蹭,不願意回家。

回家很煩。

媽媽的溫柔,爸爸的笑臉,噴香的晚餐……

都沒了。

只有無盡的爭吵。

後來,他爸媽還是離了,恩,誰都沒要他。

他咋辦滴?

兩人在離婚的時候定下一個協議,孩子撫養權不變,在父母家輪流著住,半年為一期。

恩。

就像現在很多老人養老一樣。

最開始說的是半年,但在三個月內,兩人就先後再婚了,這神速,先前的惡果就更礙眼。

看見就煩。

俗話說,有了後媽就有後爹,哥們是雙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