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可以肯定的是並不討厭,甚至一想到他,心裡就很喜悅。

這就是喜歡嗎?

無所謂。

就像小可說的那樣,她討厭江月就夠了。

這種誤解一直到謝雨淅被車撞在臨死之際才恍然明白過來。

不是的。

書上說真心喜歡一個人就算要死掉也無所謂,只是會遺憾。

可,她不想死。

腦海裡也沒有出現跟莫清風曾一起走過的往事。

爸媽。

爸媽知道她死了一定會很傷心,特別是媽媽,會哭很久吧。

早知道就該讓他們順應政策再生一個了。

至少,不會失獨。

沒有血緣的兄妹那也是兄妹呀,從記事起就在喊的哥哥已經跟親的無疑了,就那麼經不起考驗變成什麼男女之情?

謝雨淅在死掉的那一瞬間猛然明白。

她是討厭江月,這沒錯,但並非是因為嫉妒江月在莫清風的心裡佔有特殊甚至比她還要高的地位,而是……天性。

類似於洋娃娃被搶。

產生嫉妒的原因並非只有愛情。

謝雨淅在視線模糊中看到朝她奔過來的莫清風跟江月兩人。

她眨了眨眼睛,鮮血從額頭流下,眼前的一切都染上了紅色。

只見江月的身體被一個彷彿薄紗一樣的東西籠罩著,如同水裡朦朧的月,在烈日的烤炙下不斷的扭曲,扭曲,扭曲。

激盪著。

泛起一圈圈的漣漪。

兩人跑過來,謝雨淅終於看清了,呵,原來那是一個人吶。

沒錯。

透明的人形容器裡裹著的那個劉海蓋過眼睛的少女分明是原來的吊車尾江月。

是……怎麼回事?

惡鬼嗎?

這樣的話就解釋得通了。

謝雨淅緊緊的抓著莫清風的手,強忍著身體的痛咬著牙道,“清風……哥哥,你不要跟……跟她在……在一……”起。

手垂下。

話還沒說完就死了。

然而本就性子淡漠的莫清風又怎麼會聽她的?哪怕是,臨終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