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付出了有句好話也算是值得的。

花了錢倒養出一群仇人來,想必沒有人會傻到繼續付出吧。

沒有回報。

那就在年輕時辛苦一點咯。

靠山山倒,靠水水流,靠天靠地靠子孫,不如靠自己。李母動了動嘴皮,對思如的話還是無法認同,在她的觀念裡,兒子再不成器那也是親生的,等年紀長長就懂事了。

不滿意就放棄……

這人的成長總要有個過程嘛。

況且王茂才十五歲,現在不懂事並不代表往後就沒成就呀。

“珍兒……”

李母口水都說幹了還是沒能改變思如的主意,她很是挫敗。

“你就作吧!”

扔下一句氣話就走了。

李父放出若離婚就斷絕父女關係這話也被思如自動忽視了。

愛誰誰。

俗話說腳合不合適只有自己知道。

總不能因為滿足別人的願望就穿著一雙不合適的鞋過一生。

鞋子磨腳是很難受的,而鞋子太大就會拖後腿。

如果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喜歡的鞋,那不要鞋光腳獨行也不錯。

王林找了李慧珍的孃家來輪番轟炸,更體現出思如的堅決。

幾天後,他收到了法院寄來的傳票。

不離?

強制離。

但沒那麼容易。

一個白色的信封靜靜地躺在茶几上,封口已經被撕開了,王林手裡拿著一張A4紙眼神陰沉,紙張最下面蓋著個紅印。

是法院的公章。

他心裡清楚,共同生活了十幾年的李慧珍是真的想離婚了。

為什麼?

他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