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父瞪了她一眼,“老子還不知道這些?要你來多嘴多舌。”

就算沒有張蘭,他也不會讓李慧珍回來的,村裡自古都認為這潑出去的水再回到家裡是種很不吉利的事,會壞運。

嫁出去的女,對孃家來說已經是外人了。沒有讓外人住家的。

李母也是這個意思。

她並不心疼女兒,只希望李慧珍是一時氣話隨口說說罷了。

唉。

女人離了婚可咋活呀。

張蘭撇撇嘴,看了眼神情無奈的李母,輕哼一聲,“不是我這當嫂子的心狠,小姑子這日子過得有滋有味的,姑爺又在事業單位上班,福利好待遇好,又不抽菸不喝酒不打牌也不在外面亂晃,珍兒她是吃飽了撐著才想離婚。”

把辛辛苦苦照料的家讓給別的女人,是不是傻。

就王林那條件,講真,就不愁再娶的,離婚都是女的吃虧。

當然,別人吃不吃虧關她屁事,只要她不吃虧就行了。

李慧珍真離婚回來了,要佔一間房是明顯的,還有吃飯問題,用水用電什麼的,總不能這些都讓她男人來承擔吧。

本來養倆老不死的都夠煩了,再加上個小姑子,還讓不讓人活了。

張蘭已經打定主意,就算李慧珍回來了,也絕不讓她進屋。

趕出去。

李母嘆息,“誰說不是呢。”

誰家的日子不是這樣子過的,床頭打架床尾和,就她矯情。

就不能為了娃娃忍忍?

等到王茂成家立業,又要幫著帶孫子,一輩子也就過去了。

男人不好,還有兒子呀。

李父站起身,看著老伴跟兒媳,說道,“我告訴你們,一會兒那逆女回來了,不准她進屋,就是是老子說的。”

“讓她給老子站在外頭想清楚了。”

他說完,就揹著手出去溜達了。

然而被討論的物件思如其實根本沒有回孃家的打算,她提著一包簡單至極的行李走到一家旅店門前,在這裡臨時租了間房子。

嗯。

這個時候另外租房也來不及了,幸好她手機上還有點零錢,先租個短期的過渡一下,等明天辦了離婚手續再找房。

王林,希望他耿直點。

但不可能。

王林在給李慧珍孃家打了電話後就一臉看好戲的坐在沙發上,結婚十幾年,他很知道李父有多難纏,而且很暴力。

關鍵李慧珍很怕李父。

哼。

想離婚?做夢。

他其實早就對李慧珍沒多少感情了,天天看著個黃臉婆也很煩的,可中年夫妻不就這樣嗎?湊合著過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