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富也沒幾個錢,他一輩子賣豬肉,賺了些錢還要供外甥讀書。

苦口婆心的勸他要節約,說賺錢不易,巴拉巴拉。

外甥:……

好的舅舅,我知道,這是最後一次了,我已經三天沒吃飯了。

很可憐。

李正富想到這孩子一出生就沒了親媽,在後媽手裡討日子,也過得十分辛苦,嘆了口氣,最後還是把錢寄了過去。

外甥拿到錢,又開始浪。

年輕的男孩子飛出貧窮的山旮旯,看見大城市的繁華總是要被迷了眼睛的,霓虹閃耀,車水馬龍,再遇見幾個志同道合的人,嗯,就有很多節目。

錢?

不怕的,反正有家裡人當後盾,年輕不玩,等老了就玩不動了。

及時行樂。

外甥在外面打了幾年工,一分錢都沒存下,反倒李正富給他寄了好幾萬。

轉眼,就當初襁褓裡的嬰兒也到了結婚的年紀,李正富的外甥浪著浪著,就把一個姑娘的肚子弄大了,這得結婚。

那姑娘也是四方鎮的,跟外甥在同一個廠,是老鄉,就倍感親切。

這一來二去的,就互相看對眼了。快餐時代,做什麼都很快。

懷孕了。

結婚的事就提上日程了。

這有個大問題。

錢。

外甥家是不可能出錢的,家業存款房子都是後媽的孩子的。

“想都別想。”

後媽直接這麼說,眼神輕蔑的看著外甥,“你出去打工五六年了,我們也沒要你的,你就一點錢沒存上?我不信。”

“把你養大就很不錯了,結婚,呵,找你舅舅去,他有錢。”

外甥低著頭,他手指都在發抖,卻對後媽的話一句辯駁都沒有。

從出去打工,就感覺自己是被這個家掃地出門了。

舅舅?呵,舅舅!

外甥還是找了李正富,他沒辦法,無計可施了,總不能不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