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就這兒憂桑那兒憂桑,失個戀就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

怎麼不去死。

一了百了。

還不會後悔。

關鍵是萍姐說主演是影帝。

李幼恬的角色是女二,喜歡影帝而不得的那個。

李幼恬:……

已無力吐槽了。

硬是要把他倆組在一起是不是。

神煩。

這個影帝也是,就不能說句公道話嗎。

鬧緋聞很好玩是不是。

把劇本扔到一邊,就說不演。

萍姐就說公司已經決定了,必須演。

李幼恬:……

暴怒。

特麼的又決定老子的人生。

好反感。

坐在沙發上都氣笑了。

愛演誰演去。

反正她不幹。

大不了一拍兩散。

這樣的公司不顧藝人的意願擅自接單,也沒意思。

自己想做什麼都做不了,完全沒有自由。

難道就因為喜歡唱歌,就能妥協很多東西?

萍姐就說不演的話就要賠錢。

違約金。

李幼恬冷笑,又不是我接的,誰接的誰賠唄。

合同又不是她籤的。

萍姐看了她一眼,就走了。

回到公司,就把李幼恬的態度跟上層說了。

上層一聽。

肯定生氣呀。

覺得這個藝人要翻天了。

太狂妄自大。

得壓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