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了一下神,他搖了搖頭。

“你就是拿給別的刊物我也沒辦法啊,這玩意,真登不了。”

謝明清說話的時候,一臉苦澀。

林為民拍拍他的肩膀,“沒事,下次一定行!”

謝明清被他這一下子搞的哭笑不得,辦公室裡的同事們也不禁莞爾。

作品發不了,明明應該是編輯安慰作者,到了林為民這,整個給顛倒了過來。

他跟沒事人一樣,責編老謝急的直想哭。

確定了稿子沒有辦法在《人民文學》發表,林為民心中絲毫沒有氣餒,反而跟謝明清溝通起來,主要的話題自然是《情人》應該發表在哪家刊物上好。

以林為民今時今日的知名度,不存在作品發不出去的情況,無非就是選擇哪一家發表而已。

《人民文學》受限於本身的格調和定位,沒有辦法發表,可不是所有刊物都有著“國刊”的別號。

兩人正談著的時候,賀啟智突然插了一嘴。

“為民,為什麼不在我們雜誌上發表?”

林為民愣一下,隨即笑道:“在我們雜誌上發表可不行,瓜田李下的,惹人閒話。”

這時謝明清的眼睛卻亮了起來,“好像……也不是不行啊!”

林為民再次愣住,“什麼意思?”

謝明清道:“你覺得以你現在在全國範圍內的知名度,誰會覺得你在《當代》發一部作品是走後門呢?大家不說是你照顧《當代》就不錯了!”

他的兩句話讓林為民的心中豁然開朗。

這大概就叫燈下黑了!

以前剛進《當代》,名氣不大,作品沒有廣泛傳播,生怕因此引起外界的批評。

可到了如今,這些顧慮可算得上是杞人憂天了。

就像謝明清所說的,誰會覺得現在的林為民在《當代》上發了一篇稿子是走後門?

這種言論,如果真的有人敢發表,不用林為民自證清白,那人的身旁人就足以把他噴清醒了。

想明白了這個道理,林為民像個投奔小三去的負心漢,大步流星的將謝明清甩在辦公室裡,敲響了覃朝陽的辦公室門。

“老覃,你要稿子不要?只要你要稿子,你開個金口,我立馬把稿子給你送過來!”

覃朝陽帶著老花鏡,一臉無語的看著林為民,“你小子又鬧什麼么蛾子呢?”

“你就說你要不要吧?”林為民追問道。

我要個屁!

覃朝陽想到要對著林為民說“要”這個字,就莫名的有一種羞恥感。

“出去!”

“你看你,急什麼眼啊!”林為民往沙發上一坐,“我說你可想好,我現在可是非常鄭重的在徵求你的意見。這稿子你要說不要,我可給別人了。”

覃朝陽本來以為林為民是開個玩笑,見他神色這麼認真,起身問道:“你小子別跟我打馬虎眼,到底怎麼回事?什麼稿子?”

林為民這才正色道:“就我剛剛寫的那部《情人》,老謝他們《人民文學》不要,發在咱們雜誌上怎麼樣?”

覃朝陽頓時喜上眉梢,拍手道:“好啊!”

說完,朝林為民一伸手,“稿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