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 突發車禍(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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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之際的北方城市,在凌晨三點鐘左右,已經到了黎明前最黑暗的時刻,再過一個小時,太陽就將從海平面上升起,重新給這座城市披上霞光萬丈。
在這個萬家燈火俱滅,城市一片安寧的時刻,仍舊有人趁著夜色,繼續著自己的使命和手中的工作。
公安醫院,病房內。
自從李超說了自己要撂案以後,因為身體虛脫的狀態,他的筆錄,已經斷斷續續的取了一天,期間醫生幾次勸李超休息,卻被他悉數拒絕。
時值深夜,三名警察坐在李超的病房內,依舊在對他發問:“你剛才說,黃保軍妻子中毒的案子,也是你做的,對吧?”
“沒錯。”李超已經乾裂的嘴唇微張,話語簡潔的開口:“當時我為了殺掉黃保軍的妻子,在水族館買了三隻河豚,做成湯之後,偽裝成外賣人員給黃保軍的妻子送了過去,我本來是想買藍圈章魚的,因為我聽說那種生物的毒性更大,但是水族館沒有賣的……”
“根據我們的調查線索,你偽造的外賣單地址,填寫的是天府酒店,可是天府酒店並沒有外賣服務,你提前沒有了解過嗎?”
“沒有,我填寫天府酒店的外賣單,是為了挑起楊東和黃保軍的爭端,當初我因為在賭場上放斷頭貸,坑了楊東的哥哥一次,後來又因為這件事跟楊東起了衝突,這麼久以來,我一直想除掉楊東,可是我的實力不夠,於是便把目標放在了黃保軍身上,想要唆使他去向楊東尋仇,當初楊東跟黃保軍在天府酒店鬧過矛盾,我在外面單上寫這個地址,也是為了讓黃保軍在潛意識裡,把事情誤認為是楊東作的。”
“既然你想要引誘黃保軍報復楊東,為什麼要做出食物中毒的假象,而不是直接動手,把責任推到楊東身上?”
“我選擇在食物中投毒,是為了誤導你們的偵查方向,我以為警方得知黃保軍的妻子死於食物中毒之後,這件案子就不會上線,這樣一來,我不僅可以攛掇黃保軍復仇,還可以將自己抽身事外,可我沒想到,你們那麼快就查到了真相,還把我列為了通緝犯。”李超目光空洞:“我高估了自己的反偵察能力。”
警察並未理會李超的感慨:“為了引發楊東和黃保軍之間的矛盾,你還做過什麼事情?”
“太多了,包括去黃保軍家傷人,放火燒了黃保軍的賭場,毒殺他的妻子,偽裝成楊東的手下向他尋仇,還有黃保軍槍擊楊東的那把氣動手槍,也是我故意遺落給黃保軍的……”李超在連續回答了警察的幾個問題以後,身體有些虛弱,休息了將近一分鐘,才繼續開口道:“除了黃保軍之外,萬昌夜總會的副經理王新明,也是我殺的,我殺掉他,同樣是為了激起萬昌老總劉寶龍對於楊東的報復,已經為了給自己的上位鋪路。”
“在你做出的一系列案件中,李靜波扮演的是什麼角色?”
“他什麼都不是,他也是受害者之一,在我除掉王新明當天,李靜波是在我殺人之後,才返回的現場,當時我威脅他,如果把我殺掉王新明的事情說出去,我會報復他,李靜波從小是被他奶奶養大的,而我又知道他們家的地址,當時我威脅他,說如果他敢舉報我,我就殺掉他奶奶。”李超停頓了一下:“李靜波跟他奶奶的感情很深,迫於我的威脅,他始終在幫我隱瞞著犯下的案子,而他在我的脅迫下,只能在我幾次犯案的過程中,都在為我充當司機的角色,不過他都是在犯罪現場外圍等著我,並不知道我在幹什麼。”
“根據我們的調查,你跟李靜波已經認識了好多年,而且關係匪淺。”負責主辦案的警察目光如炬的看著李超:“你這麼說,是在為李靜波脫罪嗎?”
“李靜波的奶奶,是被我親手殺害的,如果我們之間的關係,真像你說的那麼好,我怎麼會殺他的家人呢,我之所以不讓李靜波參與作案,只是單純的因為我不信任他,我怕他知道我犯下了這麼多命案,會在極度恐懼的情況下,冒險選擇報警。”
“在李靜波的奶奶被殺害的當天,我們在現場抓捕到了張傲和黃豆豆,他們向我們提供了你殺害李靜波祖母的影片影像,既然李靜波沒有向警方舉報你的犯罪行為,你為什麼還要對他的家人動手?”
“因為我感覺李靜波要出賣我,那陣子,他總是想借機溜走,我感覺他要報警,所以提前動手殺了他的家人,而且還綁架了他的女朋友薛樂,藉此威脅他不許向警方控訴我的犯罪行為,但是我被抓捕之前,發現自己走投無路了,所以把薛樂也殺了,我當時選擇對薛樂動手,完全是失去理智的行為,我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這樣,可能就是感覺沒有希望了吧。”李超頓了一下:“我殺李靜波的奶奶,除了威脅李靜波不許報警之外,也需要錢跑路,因為除了警方之外,劉寶龍也在找我,不僅如此,他還在萬昌的地下室,殺了我身邊的人,如果我不是僥倖逃脫的話,應該也被他除掉了……”
“你把劉寶龍殺人的具體經過詳細說明一下!”
“最早的時候,我因為放賭場的斷頭貸,跟楊東起了衝突,後來我發現自己鬥不過楊東,所以投靠了劉寶龍,並且想辦法激起了兩個人的衝突,再後來,他們兩人之間,又因為一個綠化工程的事,結下了仇……”
數小時後,隨著天邊微亮,辦案刑警們經過對李超的突擊審訊,已經完整了解了一系列案件的全部經過,負責錄入的警察整理了一下口供,確認沒有遺漏之後,抬頭看著李超:“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在憶江南足療店後巷內,捅傷你的人,到底是誰?”
“我拒絕回答。”李超聽見這個問題,一愣過後,閉上了眼睛。
“你要知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你說假話,作偽證,是要付法律責任,並且承擔相應後果的!”
“我這次被你們抓住,壓根沒指望能活下去,你覺得,我會害怕承擔後果嗎?”李超雙目緊閉,滿不在乎的回應道。
警察聽見李超這話,微微咬了咬牙,卻真的拿他一點辦法沒有。
……
另外一邊,市局審訊室內。
李靜波被銬在審訊用的鐵椅子上,熬的眼睛通紅:“……當時李超殺掉王新明之後,威脅我不許把這件事情說出去,否則就會對我展開報復,當時的李超已經殺人了,我害怕他也會將我滅口,所以替他隱瞞下了犯罪事實。”
“如果按照你所說的,殺害王新明的人是李超,那麼羅俊卿在這起兇殺案中,起到了什麼作用?”
“這件兇殺案,與羅俊卿無關,案發當天,王新明帶著我們去三合公司,是為了鬧事,而羅漢跟我們起衝突,也只是為了自保而已,當晚我們離開三合公司的時候,王新明什麼事都沒有,是後來才被李超殺害的,李超殺王新明,是因為我們在萬昌工作的時候,王新明總是欺負他,所以李超屬於報復殺人,跟三合公司的事沒有關係。”
“王新明為什麼要去三合鬧事?”
“因為劉寶龍盯上了楊東的生意,想要據為己有。”李靜波對警察的問題應答如流,但自始至終,都沒提過楊東干折小戴雙腿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