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生相剋的道理,此地方圓不遠,一定會有怒睛公雞。”

吳劍聽了半晌,似乎有點明白了,問道:“大兄弟,你的意思是,用這什麼怒睛公雞,去把大蜈蚣吃了?”

“不是,要是真正鬥起,怒睛公雞肯定不是對手。但是怒睛公雞和蜈蚣互為天敵,只要蜈蚣察覺到怒睛公雞出,就一定會出交戰。那候,我自然有辦法收拾大蜈蚣。”

“就是,你要利用怒睛公雞,把蜈蚣引出?”季瀟瀟問道。

丁二苗點點頭,道:“沒錯,要不,那噬心蜈蚣藏在山石巖縫裡,我根本就無能為力。”

吳劍總算是明白了,道:“那行,大兄弟,我去通知所有人家,把自家的公雞,全部抱到我家門前,你一一挑選。反正,我可不認識什麼怒睛不怒睛。”

丁二苗點頭一笑,示意吳劍快去通知。

不大工夫,鄉民們陸續趕到。有的家裡只有一隻公雞,就隨便抱在懷裡;有的家裡,養著七八個公雞,就乾脆捉在籠子裡,一起提了過。

畢竟老魏家的牛死了,大家都知道厲害,所以不敢怠慢,沒有誰把自家公雞藏起的。

丁二苗找了半天,卻沒有找到自己想要的怒睛公雞。轉念一想,丁二苗挑出了十個體型大叫聲響的公雞,留在了吳劍家的院子裡。

萬一找不到怒睛公雞,就只好用這些普通公雞試一試了。

鄉民們各自散去,門前一地雞毛。

“吳村,附近十里之內,還有幾個村寨?”丁二苗問道。

“還有三個村寨,跟我們村寨差不多大。”吳劍道。

“帶我去找找,希望能找到怒睛公雞。”丁二苗道。

吳劍答應了一聲,從家裡推出一輛破舊的摩托,帶上丁二苗呼嘯而去。季瀟瀟和青藍,在吳劍家裡等候。

在摩托上顛簸了半個小,丁二苗和吳劍,才抵達最近的一個村寨。

吳劍和這裡的人都相熟,帶著丁二苗一家家地尋找怒睛公雞。可是從村頭到村尾,還是一無所獲。

又趕到下一個村寨,找到中午吃飯間,丁二苗於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怒睛公雞!

這隻怒睛公雞的個頭並不大,但是卻精神抖擻,一生人,脖子上的一圈雞毛,利箭一樣豎了起。

而且據十分兇悍,打遍全村無敵手,不管誰家的母雞,它是想上就上。

做公雞做到這個程度,夫復何求啊!

“這隻雞多少錢,我買了!”丁二苗心中感嘆著,向那雞主人問道。

“這個……,我不賣!”雞的主人,是一個六十多的老漢,丫的也知道可居,竟然不願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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