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教訓(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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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輩子都是光棍,這輩子還在苦苦等待第一個老婆的李元嘉,很難體會到今年四十歲的李世民此時的心情。
長孫十三歲嫁給李世民,十八歲生下第一個孩子,然後一同經歷了反隋、立國、殺兄弒弟、逼父退位等一系列的艱難險阻,並且共同孕育了七個孩子……
這種感情,沒有任何人能夠替代。
所以由不用人磨墨想到長孫,由此黯然神傷,再由此遷怒於自家弟弟,臉色開始不善這種腦回路,就算李元嘉上輩子是個精神科醫生,他都猜不出來!
好在猜不出老李的心態,但是察言觀色的本事李元嘉還是有的,眼看情況不對趕緊就縮了縮脖子:“二哥,您先試試我這筆墨紙硯……等您試完了,我還有好東西奉上!”
“嗯?還有?”
李世民下意識的看了一眼那幾個箱子,果然還有兩個沒開啟的。
好奇心終於壓過了不爽,李世民眯了眯眼睛,不動聲色的拿起了手中的狼毫,在李元嘉拿來的白紙上面開始寫起了他最喜歡的飛白:“高軒曖春色,邃閣媚朝光。彤庭飛彩旆,翠幌曜明璫……”
一首《元日》,正是李世民自己的詩作。
李元嘉當然不會不知道,所以只是看了開頭的四句之後,立刻就拍手叫絕:“好字!不過臣弟覺得這首詩寫出來,可就把二哥您的這一首飛白給蓋住了……嘖嘖,好詩!好詩啊!”
平心而論,其實李元嘉不喜歡飛白。
或許是因為後世看慣了宋體字、黑體字和楷體字,李元嘉更喜歡四四方方,規規矩矩的文字,而這種先入為主讓他沒辦法接受華麗而不實用的飛白,也欣賞不動古人的草書、行書。後來為了活字印刷,他又故意開始改變自己的書法風格,開始一點一點的向標準宋體靠攏,直到現在進度已經過了大半……
但是對於李世民的詩,李元嘉還是很佩服的。
當然這裡所謂的佩服倒不是說唐太宗的詩有多牛,能和盛唐的那些詩壇大佬們掰掰腕子什麼的,純粹就是因為李世民的詩作功底完全超出了李元嘉的意料!
說白了,還是先入為主在作祟。
以前不知道的時候,李元嘉以為自己的這個便宜二哥應該就是個馬上皇帝,權謀高人,對文學什麼的也就是一般文人的水準。沒想到前兩年聽到李世民寫的那首《賜蕭瑀》,才知道原來“疾風知勁草,板蕩識誠臣”竟然是他的手筆!
雖說“疾風知勁草”不是他首作,可是能用好也是相當了不起的,至少比起李元嘉來強了不是一星半點!
所以如果不去和李哥、杜哥他們比的話,作為一個皇帝,而且還是在歷史上赫赫有名,主要精力和時間都用在治理國家、勾心鬥角,甚至女人身上的皇帝,李世民能夠寫出不錯的詩作來,已經讓李元嘉很佩服了……
“這紙……不錯!”
在寫了兩行字之後,雖然心中頗為驚異,但是李世民的臉上卻只是輕笑著點了點頭道:“墨在紙上凝而不散,濃淡適宜……好紙!就算是比之李家紙坊的貢品,也不差什麼……不,甚至還要好一些!”
說完之後抬起頭來,李世民含笑問道:“這就是你那造紙作坊造出來,打算在長安和洛陽販賣的紙張?”
“咳咳,是靈夔的作坊造出來的。”
聽了皇帝的話之後,李元嘉頓時有些尷尬的笑道:“潞州的造紙作坊,我已經送給他了……二哥,我可沒有打算在長安賣紙,只是造出來的紙頗為富餘,打算獻於二哥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