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馬蹄鐵(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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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潞州衙署出來到本出潞州城,不過才花了七八分鐘。
但是從潞州城的大門口抵達陳志口中的莊子,卻花了至少三倍的時間,讓李元嘉不由得感嘆這年頭道路之爛,全是泥路不說,整個路上也都是凹凸不平,胯下的駿馬就算是想要跑快點,他都不怎麼敢用鞭子,生怕一不小心就從上面摔下來嘍。
所以抵達目的地,拉住馬韁讓速度慢下來的同時,李元嘉也是暗暗鬆了口氣。
抬眼一瞧,遠遠便看到七八個年輕人從莊子裡快步迎了上來。
“陳參軍,這就是你的朋友吧?”
李元嘉一邊催動胯下的棗紅馬緩步向前,一邊隨口問了一句。
“是的,大王!”
讓李元嘉有些奇怪的是,陳志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樣子,只是隨口的回了一句之後便再也沒有說話。然後等到了莊子前面,大家紛紛翻身下馬之後,陳志更是沒有第一時間為李元嘉介紹那些紛紛開始行禮的朋友們,而是忍不住開口道:“大王,陳志斗膽,敢問能否讓下官看看您的坐騎?”
“嗯?你要看火雲?”
聽了陳志這個要求之後,李元嘉非但沒有覺得奇怪,反而是頗為讚賞的看了陳志一眼。與此同時,本來要交到旁邊衛士手中的韁繩也被他收了回來。
這個傢伙,心挺細的嘛!
“是的,還請大王恩准!”
看著彎腰施禮的陳志一臉的急切,李元嘉頓時哈哈大笑,把手中的韁繩往陳志懷裡一扔道:“哈哈哈,無妨,隨你看吧!”
不用想,他當然知道這傢伙是想要看什麼了。
這匹叫火雲的高頭大馬,是李元嘉的舅舅宇文士及親自送給他的,據說是花了高價從別人手上買的,絕對算得上“神駒”兩字。只不過李元嘉同樣知道,自己這匹馬最大的價值可不是它本身,而是馬身上的那些東西!
高橋馬鞍和馬鐙什麼的,自然不是什麼稀罕物,幾百年前就已經有了,不過李元嘉相信就算是李世民用的那套傢伙什,恐怕也比不上自己的這套舒服!
千年後的成品,可不是唐朝的設計能比的。
上輩子有一次科室組織出去玩的時候,李元嘉在壩上草原上騎了整整兩個小時的馬,一路上還和黑心的馬伕聊了好多,所以這些玩意兒那是記得清清楚楚,很容易就設計了出來。
只不過……
當李元嘉看到陳志沒有去關注那些千年以後的馬具設計,而是徑直走向火雲的前腿,並且不顧身份的直接蹲了下來的時候,臉上的欣賞之色越發的濃厚了!
果然,這傢伙已經發現了。
李元嘉雖然心中有數,但是陳志這奇怪的表現卻讓他的朋友們頓時大為不滿。
本來見到李元嘉終於到來的時候,這幫人可是既緊張又興奮。緊張的是李元嘉的身份,畢竟大家的地位相差太遠了;但是與此同時,雖說大家都知道他不喜政事,但是能夠與潞州刺史……更重要的是一位親王相交,誰又能不感到興奮?
但是誰也沒想到,所有人都眼巴巴的等著陳志介紹自己的時候,那傢伙竟然蹲到大王的那匹馬馬腿下面去了!
“這該死的混蛋,到底想要做什麼?!”
就在所有人都既憤怒,又奇怪的時候,陳志卻突然一把抓住了火雲的右前腿,試圖把它給抬起來……
“唏律律……”
“火雲!給我站好了!”
眼看著十分不爽的火雲抬腳就想給陳志一下,早有準備的李元嘉立刻開口喝住自己的坐騎,然後走過去拍了拍它的脖子笑道:“你這傢伙,脾氣還不小!人家不過是想看看你腳下的鞋子而已……大方點,給他看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