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開工(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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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以後,一個民警來找張俞,告訴她,那對人販子家夫妻的審訊結束了。
他們交代,之前就曾經拐賣了六個孩子。都是賣給沒有孩子的人家,價錢在一百到五百不等,有賣到省外,有賣到大山裡的。
一個孩子幾百塊錢,相當於別人半年甚至一年的工資,價格誘人,他們自然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的出手。
之前的那幾個孩子,他們只用了一個糖果,或者一個餅子就把小孩迷暈了,等孩子醒過來,已經到了買家手裡。
可是最後這個孩子張小寶,卻不願意吃,他們只能把他打暈,後來又被他騙得解開了繩索,更沒有想到,這個六歲的孩子,竟然把他們打傷跑了。
人販子被抓以後,交代了其他被拐孩子的下落,那些孩子都被找回來了。
這時候,正趕上全國嚴打,人販子的行為太過惡劣,造成的後果太過悲慘,為了警示教育,國家打算對人販子夫婦倆公開槍決。
這次抓獲人販子,挽救了其他六個家庭,小寶功不可沒,所裡決定獎勵小寶五十塊錢。
這時候剛好小寶隨桂花去送包子,不在家裡。
張俞對民警道:“弟弟還小,只有六歲,這次遇險,是僥倖逃脫了,我不想讓他認為這是他的本事,所以,這個獎勵,我不能接受,不能讓他覺得他做的對。”
“他確實做得對呀!聰明、機靈,騙取了人販子的信任,抓住機會逃走,是一個有勇有謀的小英雄,因為他,我們才抓住了人販子,這不應該獎勵嗎?”
“從你們的角度看是應該獎勵,從我這個大姐的角度卻不能,如果把這個獎勵給了他,他會膨脹,他畢竟只是一個需要大人保護的孩子,而不是保護別人,勇抓壞人的英雄,因為英雄,就意味著犧牲和付出,這麼小的孩子,他承受不起。”
“好吧!算我措辭不當,這五十塊錢,也算是他立功的獎勵。畢竟因為他,才抓獲了人販子,因為他,六個孩子有救了,這是是所裡的意思,不是我個人的,所以請你收下,你不想告訴弟弟,就不告訴。”
民警好說歹說,張俞才勉強收下了這五十塊錢。
“好吧!我希望這件事情到此為止,以後不要再提,讓我弟弟平靜的生活,我希望他能夠儘快忘記這件事情。”
“好的,我尊重你的意見,以後再不提這件事情。”
民警告辭出門不久,小寶隨桂花回來了。
他進門就說:“大姐,剛才在回來的路上,我碰到那天救我的警察叔叔了,他告訴我,壞人馬上就要被槍斃了,壞人是罪有應得。”
張俞拉著小寶肉乎乎的小手。
“小寶,你知道嗎?那個人販子已經拐賣了六個孩子,如果不是你僥倖逃脫了,你也會被賣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再也見不到我和二姐。”
“那六個孩子找回來了嗎?”
“找回來了,但是有一個男孩的奶奶因為太傷心,生病了,不久前去世了,小男孩再也見不到奶奶了,另外一家,孩子丟了,媽媽去找兒子的時候,失足掉到河裡淹死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