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班,陸衛東問李漱玉:“我想去商場逛逛,給自己買幾件衣服。陪我走一趟行嗎?”

李漱玉好無奈:又來了又來了。又要上司陪他玩。

這小子含著金湯勺出生,壓根不懂得職場的規則啊!!!

陸衛東又補了一句說:“我自己看不出來好壞。你的眼光比我強。”

李漱玉:“好吧。那去吧。我也走走。”

陸衛東跟楊守拙借了一輛車,開車一個多小時,到市裡的高檔百貨商場,然後直奔奢侈品店看女包。

李漱玉心裡直犯嘀咕:這是什麼愛好......

陸衛東拿起這個問李漱玉:“好不好看。”

拿起那個又問:“好不好看。”

李漱玉一律都是:“好看,好看。”

陸衛東問:“如果要你選,你會選哪個。”

李漱玉指著那個全黑的大包:“我曾經很喜歡粉紅色,粉藍色,結果發現不好配衣服。如果要實用,還是白色和黑色比較百搭,特別是黑色,耐髒。這個大小可以放個手提電腦。”

專櫃小姐笑了:“這位小姐還真是有意思,買個幾萬的包包就為了當電腦包。”

一般女孩子的包,不是就用來裝口紅錢包雨傘之類的麼。

再說了,都有男人買單,肯定挑最貴的買啊。

比如那個鉑金包,一百多萬的。拿那個啊。

陸衛東:“行,那就要這個黑色的大包和白色的中號。”

李漱玉微微皺眉:“你自己用啊?這個是女包。”

幾萬塊啊,她實在是忍不住提醒他一句。

陸衛東:“嗯。”

然後買單,走人。

李漱玉隱約覺得不對。

陸衛東問:“還想逛哪裡呢?”

李漱玉:“你不是要買衣服嗎?”

陸衛東:“暫時不買了。我反正穿軍裝的時候比較多。買了也佔地方。”

李漱玉越發覺得怪異。

陸衛東:“找個地方吃飯,然後回去。”

開車回到“文軍新城”已經是晚上八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