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仁新還好早死了,不然這些年還要拖累我。

現在他的屍體忽然冒出來,就是老天給我的最後一個翻身機會,我怎麼會放過。

我跟李文軍那就是世仇!!

當年要不是李文軍,我也不會從礦長這個位置上灰溜溜下來,兒子也不會坐牢,女兒更不會出去流浪那麼久。

現在好不容易有機會,一定要叫李文軍大出血。

律師:“那你換個律師試試吧。我是真的接不了。”

王永青氣得不行,問了無數家律師事務所。

最後終於有一個律師肯接這個案子。

從他的角度來說,任何人都有權利找律師,包括十惡不赦的罪犯。

何況是死者家屬。

不過,他要的價格比較高,而且跟王永青講的很清楚:不管案子是輸是贏,不管能不能上庭,我都要收律師費,一分錢都不會退給你。而且這個事要在委託協議上寫清楚。

王永青跟個賭徒一樣,偷了吳新華的私房錢付了律師費。

他覺得自己肯定能贏。

如果把人害死了,還不用負責任,那這世間簡直沒有王法了。

律師收了錢,又說:“如果能庭外和解就最好了,大家都省事。”

王永青:“好,你是律師,你說了算。”

律師就帶著王永青去找李文軍了。

李文軍壓根就沒空理他,叫鍾振華下來接待。

本來平時這種私人來找麻煩的事情,也輪不到鍾振華親自出面的。

不過這一次出了人命,他還是比較重視的。

其實主要還是看王小蘭和王小山的面子。

律師代表王永青表達了向李文軍要求賠償的意願。

鍾振華說:“死者生前不是我們的員工。我們也沒有責任,所以不太可能賠償。”

王永青氣得拍桌子:“什麼叫你們沒有責任,人是死在你們工地上的,李文軍這就是仗勢欺人。”

如果王永青好好說,鍾振華可能還去跟李文軍請示一下,多少給點撫卹。

現在王永青這樣無理取鬧,李文軍肯定一分錢都不會給。

因為不管他以私人還是公司的名義給,也不管給多給少錢,都是在助長這種無賴風氣。

而且別人不會覺得李文軍在做慈善,反而覺得他是心虛,用錢來贖罪。

就會冒出無數人來用這一招要錢。

人性有時候就是這麼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