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劇情不對勁(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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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宿舍安靜極了,以至於讓隔壁感到詫異。
今天放假現在才晚上九點鐘,應該十分熱鬧才對,怎麼安靜的像深夜似的。
陳超凡,手指飛快點選,眼睛一眨不眨的盯著手機螢幕。
《福爾摩斯之血字的研究》,故事剛開始是一位叫做華生的軍醫,在一次戰鬥中受了傷,又染上風寒,致使他形銷骨立,贏弱不堪,不久便被遣送回英國休養。為了掙錢,他與年輕的私家偵探福爾摩斯合租了貝克街的一套房子。
如果不是書名叫做《福爾摩斯》,陳超凡起初還以為男主是華生呢。
至於福爾摩斯,是一位精通解剖學、醫藥學、化學、痕跡學,還拉得一手好小提琴,只不過性格有些古怪,喜歡戴著獵鹿帽,穿著斗篷,嘴裡叼著個菸斗。
陳超凡在床上打了個滾。
孤酒的新書《福爾摩斯》跟他看過的偵探題材有很大的不同。
他看過的偵探題材,剛開始就直入主題,譬如哪裡發生命案,主角前去破案,再或者主角直接出現在命案現場。
反觀《福爾摩斯》,大幅度描寫福爾摩斯和華生的相處過程,且描寫生動有趣,從側面襯托出福爾摩斯是一個非常聰明,喜歡搞各種稀奇古怪研究的人。
終於在經過鋪墊後,偵探題材最精華,也是最有看點的地方來了。
破案!
偵探葛萊森來信邀請福爾摩斯幫助他偵察一起兇殺案,案子發生在勞瑞斯頓花園街三號一所無人居住的房屋裡,死者衣著整齊,身無傷痕,從其口袋裡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錐伯。
看到這裡,痴迷各種偵探和電影的陳超凡立刻想到兩個字。
毒殺!
中介紹的很清楚,死者衣著整齊,身無傷痕,意味著很大機率是毒殺,不過毒殺的話應該是死者很親近的人吧。
陳超凡一邊開動腦筋一邊繼續閱讀下去。
跟他猜的一樣,福爾摩斯和華生來到案發現場,福爾摩斯也推斷是毒殺,不過來到案發現場福爾摩斯先是仔細觀察了路面上的車轍印、草地上的腳印和屋外的環境以及屋內的佈置,最後才去看屍體。
在檢查過程中,死者身上又滾下一枚結婚戒指,此外,警察還發現牆上用血寫的RACHE一詞。
兇手會是誰呢?
看到這裡陳超凡有些摸不到腦袋,無他,書中給的線索實在太少了,幾乎可以說沒有。
然而福爾摩斯卻給出了答案,兇手是個男人,身高六英尺多,面色赤紅,是和死者一道乘馬車來這裡的,而且很可能就是那個醉漢。
接下來便是縝密,邏輯性極強的分析,陳超凡瞪大眼睛。
他只是想到了毒殺,但沒想到忽略了這麼多小細節,福爾摩斯最厲害的地方在於,他能夠把一些不起眼的小細節串聯在一起,最終形象具體說出兇手的樣貌和體貌特徵。
“這也太牛逼了!”
陳超凡又翻了個身,發現充電線太短無奈把左腳放在右腳上。
這也是看偵探題材樂趣所在,猜兇手是誰,看主角的分析是否有邏輯上的破綻,如果有證明這本寫的不盡人意。
而經過一系列操作,兇手成功被抓獲,陳超凡本以為案件結束即將開始下一個案件時,兇手侯波講述了他的故事。
原本侯波和露茜是一對熱戀的情侶,但因為宗教信仰的緣故,露茜被迫嫁給死者,並且一個月後露茜鬱鬱而終,侯波展開了復仇。
“雖死無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