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曼冷哼一聲,好像全世界都欠她一樣:“你先說說你的要求吧!”

房昊說:“靜怡喜歡唱歌!而且對甜橙也是有感情的!這是一切的基礎!所以我想,與其鬥爭,不如合則兩利!大家談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出來,今後有錢一起賺!”

“嗯,你說說看!”

房昊把之前和趙靜怡溝通後的方案說了出來。

接商演,但不是什麼商演都接,得符合趙靜怡的形象。

而且頻率不能太頻繁,每個月不能超過十場。

同時趙靜怡開始籌備第二張專輯。

房昊說:“依靜怡現在的身價,十場商演,也能給公司帶來三百萬到四百萬的收入!公司去掉運營成本後,起碼淨賺兩百五十萬以上!第一張專輯虧損的八百萬,最多三個月就賺回來了!到時趙靜怡第二張專輯也籌備的差不多了,可以上市!這對公司和靜怡都是有好處的!”

他們覺得甜橙會答應這個條件。

但他們把人想的太善良了。

站在吳曉曼的角度去看。

她的收入大頭是獎金,獎金的構成是藝人給公司帶來收入的百分比。

比如趙靜怡的,就是淨收入的百分之五。

一個月兩百五十萬的淨收入,她就能分十二萬多。

但如果一個月讓趙靜怡不停的去跑商演,有五百萬的淨收入,那她不就能分到二十四五萬了嗎?

她當然願意選後者了。

至於說趙靜怡今後的發展,新專輯等等。

那和她有什麼關係?

今後誰能說得準?

說不準趙靜怡之後就不火了,商演就上不去價了呢。

也說不準趙靜怡明天就被車撞死了呢?

這年頭,誰還可持續發展啊?

百年在林不如一鳥在手,先賺到錢再說。

於是吳曉曼果斷的搖頭:“不可能的!根據合同,趙靜怡要無條件服從我們的商演要求的!公司是要追求利潤的!”

房昊說:“我建議你先聽下靜怡新歌的小樣,肯定是能大紅的,到時能賺更多錢!”

吳曉曼搖頭:“每個歌手出專輯前,都是信心滿滿,但總是會被市場一次次打臉!所以你說這些是沒意思的!”

房昊說:“如果你堅持這樣,那我們只能解約了!違約金是一千萬對吧?”

吳曉曼臉色頓時變的黑了起來:“解約?你考慮好了?你真以為一千萬就能解決問題嗎?”

房昊說:“合同上違約金就是一千萬!”

“太天真了!”吳曉曼不屑的笑道,“娛樂公司的能量是你們無法想象的,我放話在這裡,解約後,趙靜怡會被全面封殺,沒有任何公司和她合作,這就不是一千萬的事了!”

房昊問:“你威脅我?”

“不,我說的是事實!”吳曉曼傲慢的說,“明星在普通人眼中高高在上,但在我們看來,不過是我們賺錢的工具而已!”

房昊皺眉。

吳曉曼說:“這話我也不怕你傳出去!就公司裡,為了出名,練習生們都願意一下籤二十年的合同,和公司九一分成,公司九,他們一!”

房昊說:“我覺得,要和你們老闆談一談!如果你們老闆也是這個意見的話,我們就只能走解約流程了!”

“請便!”吳曉曼露出得意的笑容,“但是在解約之前,趙靜怡,你記得下午要去給杜蕾斯站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