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蘇瓊(第2/2頁)
章節報錯
再然後到高洋建齊,為了適應高洋打壓鮮卑勳貴、強化皇權的需求,登基的第一年,高洋就命令百官再度修改《麟趾格》。
法律是為統治者服務的。《北魏律》守護的是魏室的皇權,但東魏真正的統治者是高歡、高澄父子,因此《麟趾格》的目的也在於壓抑魏皇,架空魏室,加上東魏朝廷在鄴城紮根之後,民訟殷繁,群盜四起,律條互相矛盾,法吏判案無本,急切需要新的法律制度收拾局面,因此《麟趾格》很快替代了《北魏律》。
然而這就有一個極大的問題,魏朝畢竟統一北方上百年,魏律深入人心,《麟趾格》又常年修訂,加上軍國政務繁多,政令刑法不統一,最終導致齊國的司法官員沒能切實執行《麟趾格》,多數案件不依照法律條文,而是根據現實條件來改變法律,甚至用回《北魏律》。
因此蘇瓊雖然說依照國法治刑,但他絕對做不到,犯人的罪行千奇百怪,各類判決也不相同,蘇瓊也不能全都依照國法,有時候也根據他的推理和猜測,去做出令所有人滿意的判決。
那麼只要在這些完美的判決中,找出一點點不合國法的擦邊內容,就足以扳倒蘇瓊,之所以沒人扳他,無非是皇帝留著,也有人護著蘇瓊罷了。
但太子完全有這個扳倒他的能力,只要高殷想。
“太子若要審查,下臣必當奉陪!”
“別擔心,我只是問問。”高殷拍了拍蘇瓊的肩膀:“楊相可帶走他們,我就帶不得?若無我,這些已是死人。既然是死人,就讓我用一用吧,日後有些事,還需要蘇寺正擔待呢。”
“那……”雖然有些違背蘇瓊的原則,但蘇瓊也無可奈何,只能恭維道:“便是這些罪者的大福了。”
這就是封建王朝的妙處,也是帝王的快樂之源,官員們依法治國,始終依的是皇家的法,只要王者舉起權杖,法律之海就會為他們讓出通道,等他踏過之後才會再度合攏,打不溼帝王的一片衣角。
偶爾有些強項令,也只是時代巨輪下不起眼的浪花。
這個時代,司法官員的權力很大,只有朝廷督辦的重大案件需要皇帝批准,理論上死刑犯由大理寺審完,交由御史臺審查,就可以行刑了。
不過這才過去幾天,蘇瓊還沒來得及動手,高殷就來收人了,因此除了四個得急病死了的,剩下的417人都還活著。
高殷下令,先給這些死刑犯吃頓飯,再給他們用水潔面,整理一下儀容,半個時辰後拉到大院中。
忽然多了頓飯,還能洗臉,這些犯人泛起小小波瀾,有人以為是要被釋放的徵兆,高興得咬斷了筷子,也有人以為要被處刑,或再去“放生”,憂愁得吃不下飯。
等他們來到大院,看見那日見到的小貴人,心中懸著的擔憂落了地。
高殷坐在胡床上,與康虎兒一起挑選身強體壯的死刑犯,選出67人。
接著再在剩下的人裡,尋找有各類特長的人,即便只是會溜門撬鎖,也算作手藝,原先做過遊俠的,同樣被選了出來。
最終,高殷選出共136人準備帶走,剩下的人惴惴不安地等待著命令。
小貴人向那個短鬚的官員說了幾句,官員面上有些無奈,但還是宣佈:“剩下人等,全部釋放!”
短暫的沉默後,大理寺爆發出熱烈的歡呼,犯人們想要跪拜道謝,但他們沒那個資格,高殷已經帶著那一百多人離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