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父歪著腦袋想了半天,他突然提出一個問題:

“如果女方有出軌的行為呢,這樣法庭應該會酌情考慮,在分割財產的時候照顧男方吧。”

秦振偉剛要回答,張母已經開始搖晃張溫梧的胳膊,追問道:

“孩子,你快想想,那個女人有沒有跟其他男人出去亂搞,這種風騷下賤的女人,肯定會的,你快說出來,我們拿到法庭上去。”

張溫梧聽著母親的話,臉上露出極其痛苦的神情,好像勾起了不忍回顧的記憶般。

“溫梧,你有事就說出來,我們大家都在幫你,別擔心。”

張父此時也看出兒子有些不對勁,他心中藏著事情,在一旁勸道。

在父母的逼迫下,張溫梧不得已說出那樁令他難以啟齒的回憶。

在羅芸香消失的那段日子裡,張溫梧嘗試了所有的方法尋找她,但都無果而終。

也許是看他執著的樣子很可憐,醫藥公司有個中年大姐看不下去了,給張溫梧指點了下方向,讓他去女藥代們常出沒的娛樂場所去找。

眾所周知,女藥代的工作業績要出色,免不了要請那些男性客戶吃喝玩樂,最常見的場所就是那些酒吧、夜店、KTV。

順著提示,張溫梧那幾天跑到漢海市著名的酒吧一條街去,一家家地找過去,希望能夠看到羅芸香的倩影。

雖然張溫梧很賣力,但他的行動收穫並不大,一方面是酒吧夜店太多了,他的精力顧不過來;另一方面有些夜店不是隨隨便便的人就可以進去的,張溫梧這輩子都沒去過夜店的人,連門在哪裡都找不到。

就在張溫梧打算放棄的那天夜裡,他終於在某個酒吧門口,看到那個熟悉的背影,久違的羅芸香打扮得極其時尚性感,正與一個穿皮衣的中年男子勾肩搭背地從酒吧裡走出來,然後上了中年男子的車。

看到自己最愛的女孩,自己法律上的妻子,在深夜裡與其他男人同進同出,張溫梧當場幾乎快要奔潰了,但他心中還抱著一絲幻想,羅芸香可能只是為了談業務,她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

抱著這股幻想,張溫梧叫了計程車跟在那輛車後,一直尾隨他們到了一家酒店,然後,眼睜睜地看著兩人又摟又抱,親親我我地開了間房,一同走了進去。

張溫梧不敢進去找他們面質,他也不知道在羅芸香面前自己能夠說出什麼,他只是個性格內向、有些膽小的宅男,他什麼都做不了,他只能在酒店外守了一夜。

直到第二天中午,羅芸香和那個男人滿面春風地從酒店走出來,張溫梧才艱難地接受這個現實,那個剛與自己領了結婚證的女孩,已經出軌了。

……

“對對,就是這個,你有沒有把那個女人的照片什麼的拍下來啊。”

張母聽了很激動,拍著大腿連連喊道。

不久前,她還對羅芸香的惡毒十分反感,現在她反而盼望羅芸香更壞一點,把壞事都做絕了,更好。

張溫梧茫然地抬起眼睛,無精打采道:

“沒有,我為什麼要拍這個。”

張溫梧的確沒有想到,他只是個很普通、很普通的宅男,老實人一個,根本沒有儲存證據的意識。

而且在那個節骨眼上,張溫梧已經非常痛苦、非常絕望,他根本不會有其他的想法。

“哎呀,你這孩子,真是太老實了。”

張父、張母同時發出感慨,從小到大,他們一直為自己孩子的老實聽話感到驕傲,今天忍不住吐出心裡話了。

“就算拍到了女方出軌的證據,對於這個案件的結果也沒有多大幫助。”

秦振偉終於找到發言的空隙了,他適時地插入一句道。

“什麼?”

張父、張母都睜大了雙目,難以置通道:

“這女方出軌了,不就是她背叛了婚姻嗎,法律不應該對她進行懲處嗎?”

“是啊,那個女人是過錯方,我們應該多分財產才對,電視裡都是這麼演的啊。”

“呵呵。”

秦振偉又笑了,他繼續普法道。

“那是影視節目亂拍亂播造成的誤解,現在的寫手編劇太不敬業了,根本沒有認真研究過我們國家的法律,想當然地把一些錯誤的觀念、錯誤的例子,運用在國內的影視中。”

“現行的《婚姻法》裡,並沒有明文規定懲罰婚姻中出軌的一方。《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只有重婚的,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而要達到這兩個條件,一是要求過錯方重複登記結婚,二是要求過錯方和婚外異性長期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的共同生活,才能構成對婚姻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