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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麗,我愛你,看來,只能一輩子遠遠地愛著你了……
曼麗悠悠醒來,
扭頭一看,
小樹在開車,
“醒了,”小樹伸手過來握住了她的一隻手,
曼麗還有些迷糊地點點頭,再醒透點,注意到自己的軍裝已經換下,穿著她出門時來的便裝。
“上哪兒,”曼麗望望車窗外,
小樹笑笑“當然是送你回家了。”
曼麗哦了一聲,又想起來,“先繞段路,去吉利街!”
“怎麼了,”問著的,小樹卻已經鬆了她的手去按導航,肯定聽她的。
曼麗露出微笑,“你愛吃鳳爪,我在吉利街那邊發現了一家做的挺好的……”
小樹一直帶著笑,儘管心中仍有點點酸楚,但畢竟心境已大不同,更由心的雲淡風輕了……
是個小鋪子,
生意是紅火,
晚上七點多了,還排著老長的隊,
小樹兩手插風衣口袋裡,還褡褳著連帽的帽子,陪她站著排,
“你知道麼,鳳爪其實是對雞爪子所作的一種麻雀變鳳凰式的美化修辭,當然,你如果是一個體育愛好者,也大可以把它說成‘女足’,不過,據說‘鳳’這種傳說中神聖而高貴的飛禽,其實不過就是野雞。無論是什麼名份吧,鳳爪依然是一種挺俗的吃食。然而,茶點裡真少不了鳳爪的插足,首先,它獨一無二的口感。除了骨頭,就是皮裡的膠質。它實在沒有什麼肉可吃,更談不上什麼美味,你看那點心師在鳳爪的烹飪上是十分捨得重手落料的。……茶樓裡的鳳爪通常是先以油炸,再經豆豉、蠔油、柱候醬及紅辣椒、八角、蔥、蒜、姜等等香料調味醃製,最後一蒸了之,所以茶樓裡粉墨登場的鳳爪看上去全都是濃妝豔抹,真一點兒無法叫人回想起它們生前的模樣……”
這也許是小樹“最願意”和她說話的一次了,
原來他這麼善侃,風趣幽默,還頑皮得很。
曼麗也全然放鬆,嘴勁兒也上來,
“誰說我不知道了,我也愛吃雞爪子呀。它是沒什麼好吃的,可咱們好的不就是這一口。作為一個插科打諢的角色,鳳爪無肉可食,亦談不上美味,卻甚有嚼頭。你張牙,它舞爪,吞吞吐吐之間,一根根纖骨落地無聲,唇齒間端的有一番好玩呢。還記得古龍在《絕代雙驕》裡提到過一種名叫‘雞爪鐮’的兵器麼,‘雞冠人目中已暴出兇光,突然打了個手勢,剩下三雙雞爪鐮,立刻潑風般向憐星宮主捲了過去……憐星宮主長袖一抖,五柄雞爪鐮‘嘩啦啦’落了一地,她手裡還拿著一柄,瞧了瞧,笑道:‘原來是雙雞爪子,不知道滋味如何?’微啟櫻口,在雞爪鐮上咬了一口,但聞‘喀’的一響,這精鋼所鑄、江湖中聞名喪膽的外門兵刃,竟生生被她咬斷!……”
曼麗哦,別忘了她是學霸,愛看的張嘴就來可不糊弄!
兩人這你來我往,“比試”著誰對“雞爪”更瞭解,
哪裡想到,也吸引著後面隔一人的一位食客。
書柒也愛吃這家的雞爪,
程音下了班就過來也買兩隻,
一開始還沒注意,
他前面是個年輕小夥子,耳朵塞著耳塞,一直低頭在發簡訊,是聽不見的,在他前面,竟有如此精彩的“爭論”著,
雖然聲音不大,程音卻一聽也聽出了興致,
特別是女人的聲音響起……不覺有些耳熟,
程音特意挪小步往前一看呀,……真是曼麗!
見她和友人聊得勁頭高,程音也就沒打攪,繼續聽著,
直至,隊伍往前挪,不自覺再一抬頭看去……程音渾身都一凜!
和她站一處聊的熱火朝天的,穿著寬大風衣,戴著連帽帽子的,一開始還以為是個超潮少年人的,……面龐稍往他這邊一側,……是,金小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