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第1/2頁)
章節報錯
元西匆匆從陽臺走出來,
曼麗望著他“出什麼事了?”
元西直搖頭,“沒事。”走到沙發邊拿起自己的揹包,“曼麗姐,酒店同事臨時和我調個班,我得去頂頂。”再規矩一點頭,就快步向門口走去。
“元西,”曼麗站起身,拿起擱在桌上的毛巾邊擦手邊忙走過來,“到底出什麼事了,你臉色都變了。”
元西低著頭在門口換鞋,“真的沒事,”聲音不大。
曼麗走到門前微歪著頭看他,輕聲說,“元西,遇見什麼事了,不要怕麻煩我們,力所能及裡能幫上你不是更好麼。”
“上次我就害你出車禍了。”
“你還記著上次,跟你說過多少遍了,是我自己開車不小心還連累了你……”
“曼麗姐,”元西抬起了頭,
眼眶微紅,
望著她半天沒說話,
曼麗很真誠,
“一定是急事吧,現在咱也別費時說上次了,到底怎麼了,”
“我朋友……”
原來元西的老鄉在中慶街擺攤賣手機殼,攤兒被城管扣了,這是老鄉全部積蓄擺的個攤兒,就這點小生意可說他的命,自然不肯就這麼被沒收,竟然和城管衝突起來了!剛兒就是老鄉的弟弟打來的電話,元西肯定急匆匆就要趕過去,但是真不想再麻煩曼麗,遂撒了謊,可神色上還是露了餡,被曼麗發現了……
嘖嘖,
這點“戲精”的成分,在正陽的骨子裡簡直就是九牛一毛,太不值一提了,
把曼麗輕而易舉就“勾”到了“衝突現場”,
而後,
輕而易舉就“激發”了曼麗的“同情心”,“參與”到與“蠻橫執法”的“說理”中,再,輕而易舉,被“不分青紅皂白”一起“抓了起來”,以“妨礙治安條例”拘進局子裡,扣留五小時……
就這樣,
輕而易舉,
曼麗被關起來了。
好吧,
說來這還是正陽的“一番好意”,
對於曼麗被袁志剛親點“選上形象人”要參與試鏡這件事,正陽這次且全看的是曼麗的態度。簡言之,曼麗要怎樣,他就“推波助瀾”怎樣。
既然親眼所見曼麗的“極不情願”……前文也提到過袁志剛其人,這是個硬骨頭,從他這頭入手不如干脆來個“一勞永逸”的法子:如果曼麗在這期間“有了汙點”,還能夠格當形象人嗎?
遂,正陽演了這麼齣兒。
看看,你叫他如何不越來越迷這個女人,
在他眼裡,曼麗和自己契合得簡直就是“水乳相容”了,
果然,
估計她也想到這一“好處”了,一開始被“抓進來”還有點受驚嚇,後來啊,越來越淡定!反正正陽心裡看著是愛死,一方面曼麗“聰慧”,知道這是個“解困的法子”;另一方面,好像自己的心意被她“接受”了,自己真正為她做了件“好事”“貼心的事”,正陽高興呀……
事實也是這樣,
曼麗一開始是驚慌,外加一些憤怒,
怎麼能這樣執法?一點道理都不講!不分青紅皂白,把只要和他們“對著幹”的,哪怕是講道理的路人群眾都給一起拘起來了……且,真被推上執法車了,曼麗才嚇住,她幾時見過這種陣仗?自己竟然要被拘留了!這要傳到單位裡……好,也就從“單位”這個詞一閃現在腦海裡,曼麗忽然就頓住了!
傳到單位裡……傳就傳唄,這時候“傳”可不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