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西匆匆從陽臺走出來,

曼麗望著他“出什麼事了?”

元西直搖頭,“沒事。”走到沙發邊拿起自己的揹包,“曼麗姐,酒店同事臨時和我調個班,我得去頂頂。”再規矩一點頭,就快步向門口走去。

“元西,”曼麗站起身,拿起擱在桌上的毛巾邊擦手邊忙走過來,“到底出什麼事了,你臉色都變了。”

元西低著頭在門口換鞋,“真的沒事,”聲音不大。

曼麗走到門前微歪著頭看他,輕聲說,“元西,遇見什麼事了,不要怕麻煩我們,力所能及裡能幫上你不是更好麼。”

“上次我就害你出車禍了。”

“你還記著上次,跟你說過多少遍了,是我自己開車不小心還連累了你……”

“曼麗姐,”元西抬起了頭,

眼眶微紅,

望著她半天沒說話,

曼麗很真誠,

“一定是急事吧,現在咱也別費時說上次了,到底怎麼了,”

“我朋友……”

原來元西的老鄉在中慶街擺攤賣手機殼,攤兒被城管扣了,這是老鄉全部積蓄擺的個攤兒,就這點小生意可說他的命,自然不肯就這麼被沒收,竟然和城管衝突起來了!剛兒就是老鄉的弟弟打來的電話,元西肯定急匆匆就要趕過去,但是真不想再麻煩曼麗,遂撒了謊,可神色上還是露了餡,被曼麗發現了……

嘖嘖,

這點“戲精”的成分,在正陽的骨子裡簡直就是九牛一毛,太不值一提了,

把曼麗輕而易舉就“勾”到了“衝突現場”,

而後,

輕而易舉就“激發”了曼麗的“同情心”,“參與”到與“蠻橫執法”的“說理”中,再,輕而易舉,被“不分青紅皂白”一起“抓了起來”,以“妨礙治安條例”拘進局子裡,扣留五小時……

就這樣,

輕而易舉,

曼麗被關起來了。

好吧,

說來這還是正陽的“一番好意”,

對於曼麗被袁志剛親點“選上形象人”要參與試鏡這件事,正陽這次且全看的是曼麗的態度。簡言之,曼麗要怎樣,他就“推波助瀾”怎樣。

既然親眼所見曼麗的“極不情願”……前文也提到過袁志剛其人,這是個硬骨頭,從他這頭入手不如干脆來個“一勞永逸”的法子:如果曼麗在這期間“有了汙點”,還能夠格當形象人嗎?

遂,正陽演了這麼齣兒。

看看,你叫他如何不越來越迷這個女人,

在他眼裡,曼麗和自己契合得簡直就是“水乳相容”了,

果然,

估計她也想到這一“好處”了,一開始被“抓進來”還有點受驚嚇,後來啊,越來越淡定!反正正陽心裡看著是愛死,一方面曼麗“聰慧”,知道這是個“解困的法子”;另一方面,好像自己的心意被她“接受”了,自己真正為她做了件“好事”“貼心的事”,正陽高興呀……

事實也是這樣,

曼麗一開始是驚慌,外加一些憤怒,

怎麼能這樣執法?一點道理都不講!不分青紅皂白,把只要和他們“對著幹”的,哪怕是講道理的路人群眾都給一起拘起來了……且,真被推上執法車了,曼麗才嚇住,她幾時見過這種陣仗?自己竟然要被拘留了!這要傳到單位裡……好,也就從“單位”這個詞一閃現在腦海裡,曼麗忽然就頓住了!

傳到單位裡……傳就傳唄,這時候“傳”可不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