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當堂對質(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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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媽媽之所以去找胡氏商量這件事,一來是胡氏這個人在銀錢上懂得讓利,能讓自己得到實惠,這一點最合趙媽媽的心意。
二來胡氏也夠心狠,看上次沖喜那回就知道,換成別人未必敢做。
第三,那姜么兒讓趙媽媽丟了好大的臉,直叫她恨的牙癢癢。因此發狠弄死她也是她活該!
這第四麼,趙媽媽自己也要透過這件事和新任的縣令搭上線,有這頂大傘罩著,自己想在百賢縣怎麼無法無天都成。
這等借花獻佛的好事為什麼不去做呢?
到時候無論是新縣令,還是姜家,都會賣自己一個大大的人情。
這一箭四雕的好事必須要做。
心裡的如意算盤越打越響,全然為想到會功虧一簣。等到衙役找上門的時候,趙媽媽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呢。
等到了公堂上一看才明白,是事情露了餡兒。
這裡呂知縣見相關人等都帶齊了,便把驚堂木一拍,發話道:“徐蓮兒,本縣可要告訴你,本朝律例規定,凡是家奴狀告主人主母者,一律以以下犯上罪論處,無論所告是否屬實,均在升堂時先打五十大板以示警戒,你可同意?”
蓮兒跪得直直的,朗聲說道:“民女心甘情願,便是打死我,這狀也要告到底!”
姜姜在一旁聽得心疼,忙向呂知縣求情。
呂知縣搖頭說道:“這是本朝律令,任何人不得免除!”說著命人行刑。
衙役走過來將蓮兒拖倒,一左一右拿著二寸厚的板子打下來。
蓮兒咬牙忍住疼痛,死活也不肯叫一聲。
姜姜心疼她,忍不住哭了起來。
這還是她自從穿越過來第一次真哭(騙鄒里長那次不算)。
一旁的喜鳳張媽見了,早已嚇得要死。
這裡蓮兒挨完了打,又掙扎著跪了起來,衣服都被血水染紅了。
呂知縣便詢問胡氏道:“姜胡氏,剛才徐蓮兒所狀告的可否屬實?”
胡氏此時明白自己伸頭一刀,縮頭也一刀,不到最後時刻,堅決不鬆口,便說道:“是她誣賴民婦的!一切事情民婦都不知情,本是好心好意給小姑熬了蓮子羹,誰想反被誣賴投毒,求大人給我做主!
小婦人雖然見識淺,卻也知道廉恥仁義。不信的話,大人可問問周圍鄰居以及里正,我家現有的一間上房都是姑娘住著。
姑娘裡每日吃的零嘴兒、玩的玩意兒都是我出錢給買的。”
呂知縣又問趙媽媽。
趙媽媽此時更不可能承認,便高聲叫屈:“大人給老身做主,老身是冤枉的呀!”
呂大人又問姜姜:“姜么兒,你嫂嫂剛剛說的可是實情?關於投毒這件事你如何想的?”
姜姜知道自己必須成全蓮兒的一片苦心,如果自己要把事情的所有細節和盤托出,受苦的還是蓮兒。
於是便說道:“啟稟大人,民女自幼孤苦,惟兄嫂是依。
兩個月前,嫂嫂和趙媽媽兩個人瞞著我和哥哥將我送到馮大財主家沖喜。
民女不從,撞柱以明心志。
誰想嫂嫂見我昏迷,不但不給醫治,反倒硬是將我拖上花轎。
這次沖喜賺了一千五百兩銀子,嫂嫂得了一千兩,趙媽媽得了五百兩。
回到家裡,嫂嫂不但不請大夫我醫治,連飯也不給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