磕個頭就能活命,如果不磕就會被活生生打死,面對這樣近乎殘酷的選擇,譚祖傑會選擇尊嚴還是命呢?

大部分的人面對這樣的選擇,都會選擇後者吧,畢竟命還在才是最重要的,但對某些人來說有些東西卻是比命還重要,尊嚴和靈魂是一種很模糊的概念,因為它不是物質,看不到,它是一種精神。

人活著需要各種能量支撐著,尤其是精神能量,一旦失去了,就等同於行死走肉,對於譚祖傑來說,沒了尊嚴,他就算活著,也好像死去。

他想起了胡風,當年胡風要參加千人大戰的時候,他曾經勸過胡風,說他們已經老了,還那麼拼命幹什麼,胡風當時的回答是,有些東西雖然看不到,但卻能深刻的感覺到,那個東西比起他的命來說要重要的多,比起死亡,他更加重視那個東西,即使因此而死,他也無怨無悔。

當時的譚祖傑很納悶,究竟是什麼樣的東西能讓胡風如此堅定,什麼樣的東西是那麼重要,他想了很久想不明白,因為他認為沒有什麼東西值得胡風抱著它到死。

但此刻,他明白了,是尊嚴,一個江湖人的尊嚴!

要自己磕頭?呵呵,打從自己第一天踏入江湖,就從來沒有過低頭或退縮的意願,技不如人,你要殺要剮,也無怨無悔。

男人,要有身為男人的尊嚴,苟且偷生,成何體統?

只要有一息尚存,自己也誓保男人的尊嚴,陳志的尊嚴,義天的尊嚴!

譚祖傑抬起頭道:“嘿,這個頭磕了,以後還能抬起來?”

話音剛落,譚祖傑起身,朝著老鷹跑去,他已經有打算了,即使自己今天玩完,也要找老鷹陪葬!

但一個雷霆擺在前面,那會那麼容易讓譚祖傑得手,只見他一手按下譚祖傑的拳,左右開叉,已輕鬆的將譚祖傑推開,然後一個衝膝,就又將譚祖傑打倒在地!

雷霆喊道:“說了,只要磕幾個響頭,一切大事化小!”

看來,雷霆並沒有殺掉譚祖傑的念頭,原因在於,同為江湖人,他欣賞譚祖傑的骨氣,再者,這人乃是義天的老一輩,要是幹掉了他,往後義天絕對會將矛頭對準他的!

只要逼的對方俯首稱臣,傳揚出去的話,足可以讓義天名譽掃地,到時,也足夠跟斯文交待了。

偏偏,眼前的譚祖傑是個寧死不屈的鐵漢,想要他磕頭,談何容易!

見譚祖傑落地之後,又再次起身,朝著雷霆而去,如同赴死的英雄一般。

是的,譚祖傑是一個英雄,真正的英雄,不在於力量有多強,而是身處於絕境時,仍有力挽狂瀾的勇氣,時勢造英雄,那是因為英雄永遠都是從逆境中走出來的。

沒有僥倖,沒有意外,靠的是實牙實齒的拼勁,也是耗費心力,耗費體無完膚的拼勁。

雷霆見對方垂死掙扎,也激怒起了他的爭鬥心,你不磕是吧?那自己就把你打到磕!

一拳又一拳,轟炸在已經完全沒有還手之力的譚祖傑身上,譚祖傑意志尚存,因由雷霆只是轟兩側,避開中線,刻意讓他不昏死過去而已!

肉體的刺痛,讓譚祖傑下意識的往前推一把,但雷霆穩如鍾一般站立著,甚至又是一拳轟倒了譚祖傑,將譚祖傑逼到牆角哪裡,左右開弓,毫不留情!

人在流離,痛楚也變得相當麻木,只能本能的護住自己,任由對方轟炸!

單方面的捱揍已經過了大概四五分鐘了,譚祖傑渾身是血,但依舊不肯低頭,雷霆一邊打一邊罵道:“媽的,打了怎麼久也不跪下,你是活得不耐煩了!”

“磕不磕頭?”

“磕你老母!”

這樣的對話已經進行了大概不下十次了,雷霆打得雙手都疼了,譚祖傑依舊不服輸,強大的忍耐,不禁讓雷霆底裡的真火洶湧翻騰,一拳更比一拳重啊!

但那又如何?拳頭越是加重,只會將譚祖傑的打仔本色打的更加穩固,狂轟,侮辱,壓不住譚祖傑的倔強,底裡依然是頂天立地!

凌辱至此,雷霆也無計可施了,拳打腳踢,只是在發火的失控而已。

人,真有如此的骨氣嗎?雷霆偏偏不信!

一記高鞭腿,便將譚祖傑給鞭倒在地,但硬漢就是硬漢,不會低頭,也不會倒下,雷霆越是想讓譚祖傑低頭和倒下,譚祖傑就偏偏不讓對方得逞,倒下又站起來,如此的重複這麻木的動作。

戰火稍緩,雷霆一邊回氣一邊看向對方,其心中想著,這傢伙到底是個什麼怪物啊?怎麼就是打不倒?

譚祖傑再次站起來,咬著牙道:“要我像懦夫一樣低頭,這輩子你都別像有這種事!”

雷霆大罵道:“操你大爺的,在我面前裝好漢,以為自己真的打不死?”

話音剛落,又是一記重拳,譚祖傑被打的往後倒去,只不過雙手又立馬撐住地面,想要站起來,但雷霆心想,你要強撐,自己便讓你永遠站不起來!

譚祖傑還未及時起身,雷霆已在他的面前,一記重腳,便硬生生的踩碎了譚祖傑的膝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