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是要看作品的,當然也要看雜誌社的意願。比如您說的《搖搖欲墜》和《鬼勢》,我們是直接出錢,買斷這些作品。作者可以一次收到一筆錢,之後的收益和作者無關。我們願意買,雜誌社也願意賣,大家一拍即合。有些則是雜誌社不願意放,我們只能提供平臺,收益三者平分。”

“《Y’s》屬於哪一種?”沈昕好奇道。

雜誌社,網路平臺、作者各分其一,這相當於網路中的“渠道”。作者的最終收益,大約在25%左右。

“第二種。”

“怎麼個分法?”沈昕好奇道。

“我們是大頭,佔40%,雜誌社和作者……那是你們的事情。”佟裕說道。

果然……和網路一種模式。

“不過,我有一個問題。”沈昕輕喝一口茶,看著佟裕。

“請說。”

“這個合作……為什麼要加上《Ne orld》?《Y’s》的電子版權在我手裡,它為什麼要再分走一部分?”

“你……別太過分!”

宋泰眉頭立起,瞪著沈昕,手上忍不住用力按著餐桌。

“你們兩家是什麼合作,和我好像也沒什麼關係,我為什麼要把自己的利益讓出去?”沈昕故意不看宋泰。

《Ne orld》是《Y’s》的首發平臺,按照常理,《Ne orld》確實有《Y’s》電子版的優先權。但當時合同卻沒跟上,合同上沒有寫清楚電子版權的內容。

正規的雜誌社會補電子版權的合同,比如《Comic Future》就專門補充了50部漫畫的電子版權,刻意註明漫畫在網路上出售,是什麼分成比例。但《Ne orld》卻絲毫不提補充電子合同的事,也不提收益的分成比例,上來就談版權的出讓,沈昕至少沒有看到太多的誠意。

老狐狸還是老狐狸。

但沈昕也不是沙包,可以任人隨意拿捏。更何況他這次過來,主要目的是想看雙方的底線是什麼,以及問一些網路漫畫的事情。

至於《Y’s》,說到底它只是半成品,能否製作成電子版,他不太在意。

當然,沈昕也不會繞過宋泰,私自和佟裕談,因為打官司很麻煩,沈昕也不想深陷其中。

《Y’s》的合同還有三四年,他等得起。

“好像是有這麼一點道理。”佟裕瞥了一眼宋泰,見他滿腔怒火,卻不見反駁,便知道合同確實有問題,“只是,如果和原雜誌社的關係鬧得太僵,對沈老師的名聲也不太好。”

“佟先生,你的話讓我有些糊塗。人怕的不是有壞名聲,而是怕沒有名聲,您應該知道這些吧?”沈昕盯著佟裕。

“我第一次發現,沈老師是這麼有趣的一個人。”佟裕露出了職業笑容。

“以後大家多多的交流,您會知道我更有趣。”沈昕依然注視著佟裕。

“宋先生,現在怎麼辦?”佟裕又將皮球踢給了宋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