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了不要提往事了。”孟瀾打斷她,“你先坐下歇歇,我讓沈克回來時給你帶點飯。”

孟瀾把她扶坐在長椅上,藉著打電話走開了。

她不想再聽過去的事,也不想再聽那些假設,生活沒有如果假如要不是,生活就是一條不歸路,誰也沒辦法往回走。

沈克訂好房間回來,帶了兩份飯,給孟瀾和老太太一人一份,說自己沒胃口不想吃。

孟瀾也吃不下,老太太吃了兩口就不吃了,三個人守在手術室外焦急等待。

兩個小時後,阿戀被醫護人員推了出來,由於搶救及時,保住了一條命,只是以後再孕的機率會特別小。

阿戀醒過來之後,哭得死去活來,對沈克又打又罵,連帶著把孟瀾也罵了一頓,讓孟瀾抓緊時間還錢。

沈克理虧,自然不敢反抗,孟瀾念她剛撿回一條命,孩子又沒了,也不願和她計較,承諾她回去就籌錢,一分錢便宜也不會佔沈克的。

沈克見不得阿戀這樣逼迫孟瀾,本來還挺愧疚的,被她三言兩語又激起了厭惡感,當場黑了臉,說,“還什麼還,價錢是我自己定的,合同白紙黑字都簽了,怎麼能出爾反爾呢?”

阿戀見他這個時候還在維護孟瀾,氣得眼睛直冒火,也不顧自己剛手術完的身體,在床上大喊大叫罵沈克沒良心。

沈克懶得聽她撒潑,推著孟瀾讓她先回去,這時,阿戀的哥嫂趕到了。

哥哥人還算老實,嫂子卻是個油滑的,眼珠骨碌碌亂轉,一問完事情來龍去脈,心裡立馬就有了計較,說是要和阿戀講幾句悄悄話,把其他人都趕出去了。

姑嫂兩個在裡面嘀嘀咕咕說了一陣子,又把大家叫了進去,然後,阿戀突然就改口說不要孟瀾的錢了,讓孟瀾把餐廳還給她。

一個“還”字說得理直氣壯,彷彿那餐廳本來就是她的一樣。

孟瀾看出阿戀嫂子不是個善茬,以為她在教阿戀怎麼收拾瀋克,卻沒想到她這麼陰險,上來就打餐廳的主意,餐廳是她和季紅楚君的全部心血,怎麼可能隨便誰說要就要走呢?

“這不可能。”孟瀾說,“我是餐廳的經營者,合同上籤著我的名字按著我的手印,工商稅務都有登記備案的,雖然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佔了沈克的便宜,但我也認了,你讓我補多少差價我都依你,想要餐廳,你想都不要想!”

阿戀本來提出這個要求就很心虛,被孟瀾這麼一說,有點接不上話,偷偷瞟了嫂子一眼。

“不還就告你!”阿戀嫂子盛氣凌人地說,“我妹妹是被你合夥人嚇流產的,我們要去法院起訴你們。”

“隨便你!”孟瀾態度也很強硬,“阿戀流產是因為宮外孕,跟我合夥人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告到哪裡我也不怕!”

“那我不管。”阿戀嫂子蠻不講理,“反正我妹妹是在你店裡出的事,我要到你店裡去拉條幅貼大字報,讓大家都知道你們仗勢欺人,讓大家看看你這沒臉沒皮的前妻,都離婚了還霸著前夫不放,看誰還願意去你家吃飯!”

孟瀾見過不講理的,卻沒見過這麼不講理的,這女人簡直就是個潑婦,市井無賴,撒潑耍渾的能手,臉皮比阿戀還要厚一百倍。

她說告狀孟瀾倒是不怕,因為她告不贏,可她要真的跑到餐廳去鬧,拉條幅,貼大字報,在餐廳門前撒潑打滾,可就不好辦了,餐廳的生意才剛穩定,怎麼經得起這樣折騰?

這可如何是好,難道要報警抓她嗎?

可就算是報警,也得等她有所行動才能報呀,她一行動,事情不就鬧開了嗎,那些同行全都虎視眈眈呢,估計不等警察趕到就給散播出去了。

吃瓜群眾只想看熱鬧,根本無所謂真相,口口相傳,必定會對餐廳造成惡劣的影響。

所以,當務之急就是要趕在她去鬧騰之前把問題解決。

要怎麼解決呢?

孟瀾一點頭緒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