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的副總編?新合同?”

林青山有些疑惑,問道,“《道詭》還在連載當中……要籤什麼新合同……”

一般來說,漫界只有在漫畫家確定連載新作的時候,才會重新簽約合同。

現在《道詭異仙》還在連載當中,這是要和林青山簽約什麼新合同?

“是關於和各位老師後續合作的新合同。”

伊藤步美這個時候小聲地說道,“是之前說的,新來的管理層想要做些變革,而最近提出的新合同就是……”

“希望能和知名漫畫家本人簽訂合同,而非僅僅是作品。”

“和知名漫畫家本人簽訂合同?”

林青山頓時察覺到了些許其中的意思,卻是更加疑惑了,好奇地問道。

“嗯,就是簽訂長約合同,漫畫家的作品版權出售決定權……會全權授權到我們漫界這邊。”

伊藤步美有些不安地說道,“而我提前知道的老師的新合同內容是……五十年長約合同,在這五十年內,老師的漫畫作品都歸屬於公司的意思。”

五十年?

還這五十年內所有作品都歸屬於漫界?

這是他瘋了還是漫界瘋了啊?

竟然給出這種合同,這是打算讓林青山當成他們的奴隸民工了嗎?

林青山這種精神不太正常的,此刻都覺得有些無語了。

其實伊藤步美沒說的是,漫界雖然給出了這樣的新合同,但他們卻還自認為地相應給出了相當之高的待遇。

比如原本漫畫家的畫稿其實並不值錢,只有幾百到上千左右不到。

所以說漫畫家的稿費賺得不算是多的,真正一流以上的漫畫家,最重要的是出售分成的版權費用。

漫界的那位新來的副總編卻一拍腦袋,給林青山出的新合同是,雖然我們剝奪了你的作品歸屬和版權決定權。

但是我們給了你每張畫稿兩萬塊的稿費啊!

怎麼樣,新合同待遇很好吧?

這樣像《道詭異仙》這種週刊,每個月6080張畫稿的情況下,可以拿到一百多萬的稿費呢!

然而林青山如今早就不是當初的新人漫畫家了,一個月一百多萬在如今的他眼裡,已經不算什麼了。

怎麼也不可能比他的作品版權更多。

而且漫界這說法籤人不籤作品,卻是人和作品全收。

並且還不止是漫畫作品,還有林青山作為原作的那些動畫作品……按照這意思,也是要歸屬於他們的意思。

實際上林青山真沒想錯,漫界那位新來的副總編,本雅·羅斯柴爾德,還真是這麼想的。

不過他覺得這對林青山已經是很不錯的待遇了,起碼……他是給林青山版權出售分成的啊!

這不是林青山賺大了嗎?

勸你不要不識好歹,簽下這個新合同。

而且畢竟你是漫界發掘出來的新人漫畫家,換句話說,你如今一切成就都是來自於漫界。

沒了漫界當初的挖掘,你怎麼可能成為得了新一代的漫畫家之中的無冕之王。

所以他很自信,林青山應該不會這麼不識好歹,會乖乖簽了這份新合同的。

林青山並不知道這位新來的副總編的這迷之自信的想法,不過他還是打算看看對方究竟打算怎樣。

突然,他又想起了楊大海,在電話那邊問道,“楊總編呢?他沒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