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章 剝玉米(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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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成文君和龍大鳳的話,一個比一個難聽,常衛蘭不依了:“喂,你們吳家兩妯娌說誰呢?誰是絕戶啦?我可是有兒子的人哈。”
“是呀,但大嬸兒這輩子就是行,說了一輩子的硬話。又生了一個聰明能幹、長相英俊的兒子,這輩子硬是沒得啥子遺憾的事情。”
聽到龍大鳳的話越來越難聽,氣得常衛蘭直蹬腳。
“其實,我認為人家但大嫂的話不是沒有道理。來生產隊做事,得一分工分要值得起一分。”
“既然你摔斷了腿,就醫好了才來。你沒有醫好,你就幹不了活。”
“你幹不了活,還來掙工分,就是佔大家的便宜,就是混工分。”
說話這的人叫成文珍,是成文君的堂姐,也是吳家寨的第一大潑婦,說話雖然不及常衛蘭尖酸刻薄,但是她家一家子欺凌弱小比常衛蘭母子更甚。
她和她的三個兒子如果與別人發生爭執吃了虧,她的絕活就是尋死覓活,撒潑打滾死給別人。
所以,吳家寨的人怕她真的去尋死,大多讓著她。
成文珍的那個死了的男人叫吳尚奎,歲數雖然比吳尚榮的父親大了六歲,但其實按吳家字輩來算,吳尚榮還是應該叫他一聲大哥,叫成文珍一聲嫂子。
吳尚榮見成文珍居然迎合常衛蘭的說法,便問道:“老大嫂,請問你剝玉米殼是用腳來剝的嗎?”
“你才是用腳來幹活的,你今後討(娶)個婆娘也是用腳來幹活的。”
成文珍惱怒地回擊道。
“剝玉米殼既然不用腳來剝,而是用手來剝,我只是腳受了傷,又不影響手來撕開玉米殼,我怎麼就是混工分了呢?”
“生產隊規定12歲就可以參加勞動了,我今年13歲,為什麼就不能參加剝玉米了呢?”
“你大腿受了傷,可能坐都坐不穩,肯定要影響剝玉米的速度。”
“這樣吧,成文珍,你和常衛蘭都認為我剝的玉米與你們的相比你們吃虧了。”
“我們三個人今天就來比一下,看我剝的玉米與你們的相比成不成比例。”
“我們三個人各人在一邊剝,不要與其他人的混在一起。”
“你們兩個人幹一天是9分工分,我幹一天是4分。”
“那麼我剝100斤,你們兩人就要剝225斤,達不到這個比例,你倆就佔了大家的便宜,就把工分降下來。”
“當然,我如果輸了,這幾天來生產隊白乾活,不記工分。怎樣,你們兩個人敢打賭嗎?”
“如果敢打賭,並且贏了我,我就真心對你們服氣,誇你們嘴巴有一套,手也有一套。”
“如果不敢打賭,那就只能說明你倆是兩隻亂咬人的瘋狗。”
“母瘋狗亂咬人,我就請人撕她的嘴。男瘋狗亂咬人,我就請人打斷他的腿。免得有人認為我們孤兒寡母好欺負。”
吳尚榮的叔叔嬸嬸多,他家與生產隊的鄉親們關係也處得好,真要找人收拾兩個潑婦,大有人在。
常衛蘭比成文珍狡猾,她知道剝玉米,大家都是一雙手,大人和小孩的速度懸殊不大,大人縱使快一點,也絕對快不了兩倍以上。
所以常衛蘭聽了吳尚榮的話,連忙說道:“我剛才說的話不針對任何人,只是兩句玩笑話。如果得罪了你吳老大,我收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