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界:《穿越dc,我在哥譚當稽差!》

穿越模式:隨機替換,完全替換!

封印:完全封印!

解封:劇情點達標!

光環:1、無限被動莽夫光環,啟用被動莽夫姓格,越莽越強,越強越莽。

2、無限被動癲狂光環,啟用被動癲狂屬姓,越癲越猛,越狂越強。

3、無限被動正義光環,我的正義不會遲到,只會暴躁,已生成系統介面。

……

“嘿,菜鳥,在想什麼呢?”辦公室裡,正在看著報紙上關於蝙蝠俠新聞的凌異,被一道盡在耳畔的聲音嚇了一跳。

回頭看了一眼,這是一個穿著稽差服的光頭大胖子。

身高接近一米八,滿身肥肉,就跟一頭站起來行走的肥豬一樣。

這一身稽差服穿在他身上,就跟特麼緊身衣似的,怎麼看怎麼彆扭。

這人叫班特,是凌異的搭檔,也是專門分配給凌異,帶他這個新人的老稽差。

當然,反過來說也行,是凌異這個菜鳥,分配給班特的跟班。

老帶新,這是傳統。

“班特,要出發了嗎?”回過神來的凌異對班特問道。

班特卻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將目光落在凌異手中的報紙上,不屑的說道:“又是這隻該死的蝙蝠,這個傢伙,簡直就是咱們哥譚市的攪史棍。”

凌異指了指報紙上的標題說道:“但人們說蝙蝠俠是英雄。”

“水特,見鬼的英雄,正是因為他,哥譚市才變得這麼混亂,他是抓了不少混蛋,可只是抓,卻不殺。”

“那些瘋子,下地獄才是他們最好的選擇,那隻蝙蝠有他那該死的蝙蝠車,有強大的鎧甲和武器裝備,可哥譚市的監獄沒有。”

凌異點點頭,倒是很認可班特的話。

蝙蝠俠最強大的是他的鈔能力,他可以憑藉鈔能力打造強大的戰甲,高科技武器,可以輕鬆抓住罪犯。

可哥譚市沒有死刑,而蝙蝠俠抓的人,要麼是犯罪天才,要麼是犯罪瘋子,要麼就是瘋子天才。

對於一些天才瘋子來說,哥譚市的監獄,就跟自家的後花園一樣。

只要稍微給點機會,就會逃走。

然後繼續搞事情。

就比如半個月前被蝙蝠俠抓到的小丑,剛剛被關進監獄還不到半個月,就越獄跑路了。

指不定這時候,窩在什麼地方,準備搞大事情呢。

“哼,依我看,只要將蝙蝠俠抓起來,哥譚市就能太平不少。”

頓了頓,班特用他那肥胖的大手,拍了拍凌異的肩膀:“走了,跟我去領裝備。”

凌異點點頭,心中有些激動,他已經入職了兩天,今天終於能夠領到裝備了。

他東躲西藏兩天多,目的就是為了等領取裝備的這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