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圈兒,也沒有網上看到的那麼黑暗嘛!”

飯店中,凌異和胖哥正坐在一起吃飯。

下午的事情,在和樊紹皇打了一架之後,一切就都變得順利起來。

葉導給凌異安排了一個太極武館館主的身份。

並且,告訴凌異,他本來就準備將金山找手下的打鬥戲份刪除的了。

正如凌異之前所猜測,金山找手下的那幾段打戲,有些畫蛇添足,主次不分。

如果沒了大俠,金山找那兩個手下,就從龍套,變成了背景牆。

戲份調整,劇本也就需要修改,所以,至少要等個一兩天,才能正式進組。

不過合同簽了,錢也給凌異打了一部分。

雖然不多,只有三萬塊錢,但對於現在的凌異來說,正好解了燃眉之急。

離開劇組後,凌異就立刻給胖哥打了電話。

相比較來說,凌異這會兒更在乎歌曲的情況。

“你一個小小的龍套,還沒資格接觸真正的黑暗!”胖哥翻了個白眼說道。

“那倒也是,對了,胖哥,我這些歌怎麼樣?有沒有渠道能賣出去?”

“你真的要賣這兩首歌?”胖哥問道。

“肯定啊,不然我拿出來做什麼?”

“這兩首歌,有些可惜!”胖哥有些可惜的搖了搖頭。

“可惜?啥意思?”

“這兩首歌非常優秀,可如果你現在賣的話,最多能買到兩萬一首。”

“才兩萬?”凌異感覺很不滿意。

好歹是上一世的經典歌曲,雖然是因為電視劇的關係才火爆起來的。

但也只能說是歌曲和電視劇,互相成就。

好歌就是好歌。

如果兩萬就給賣了,

“新手,都這個價格,除非……”

“除非什麼?”凌異皺眉問道。

“除非,你將歌曲的署名權給別人。”

稍微頓了頓,解釋道:“這兩首歌的價值,遠超你的想象,你應該是為射鵰劇組寫的吧?”

凌異點點頭。

“我可以告訴你,這兩首歌,百分百會被射鵰劇組看中,但如果你以新人的身份出售這兩首歌,根本拿不到多少錢。”

“但如果將這兩首歌的署名權交給其他出名歌手,那幾只將會幾倍,十幾倍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