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1 章 通告其二(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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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章 通告其二
時間不緊不慢又過去了幾天。
趁著即將翻過最後一頁的日歷還沒徹底翻篇, 一封通告突然被官方賬號鄭重公示發布,給年末本就熱鬧忙碌的大家們又添了一把柴——
是一封來自某地警方特別標註了“警情通告”的公示檔案。
【xx年x月x日,林某某男, 23歲)因涉嫌猥褻未成年受害人尚不滿十六週歲)、聚眾涉黃等罪被x市公安局xx分局刑事拘留。】
【經調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於xx年x月x日在某地下酒吧消費期間, 對路遇的數名女性進行騷擾猥褻, 並夥同朋友x某、x某某, 對其中一位未成年人實施犯罪。】
【接到報警後, 警方第一時間展開工作, 並於x月x日將林某某抓獲歸案。】
【目前, 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因該案件涉及未成年受害人,請廣大群眾共同守護保衛未成年隱私, 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x市公安局xx分局】
【xx年x月x日】
此條公告一出,迅速就被送上了熱搜排行榜。
也算是給近來備受大家關注的公眾熱點事件劃了個彙報性的句號。
不明真相的純路人們看到熱搜後覺得挺奇怪的。
這不就是一件怎麼看怎麼尋常的猥褻案件嗎, 怎麼就能獲得這麼大熱度了。
平時猥褻案件那麼多, 哪個得了這種待遇的?
但等他們順著榜單點進詞條,看到社會各界人士對這件事的討論,頓時便都恍然了。
——林某某,原來是那個林某某!
解碼之後, 可不就是林必珩麼。
已經過去好些天,幾乎快被歲月史書的事情再度被翻出來,眾人又開始熱烈地討論起來。
林必珩那事兒竟然真的被警方下場給定錘了!
林必珩的個人話題廣場,一片哭天喊地。
大多數粉絲都在這裡流淚痛哭,怒斥林必珩太讓大家失望了,怎麼就那麼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呢?
害的他們粉個明星都還給自己粉出網際網路案底來了!
但也有一小部分人,仍舊堅持“哥哥無辜哥哥知錯就改就行”,個個扮演起了野菜黨, 信誓旦旦要等林必珩改造完出來,其行為邏輯那叫一個令人嘆為觀止。
更有甚者,還有極個別未知人員,匿名發表起了“你都睡那麼多粉絲了為什麼還要拒絕我”“我恨你!”的逆天言論——
然後被其他脫粉者及仍舊粉著林必珩的粉絲們群起而攻之,用唾沫淹死。
粉絲們的笑話圈外人並不關心。
和偶像塌房怒罵天地到處哭墳懷疑人生的氛圍完全不同的,是林必珩個人話題廣場以外的其他全部。
網友們歡慶著壞種被抓,一片喜氣洋洋。
人都進去了!
天姥娘呀,喜大普奔啊!
大多數一直在關注這件事的網友們更在意的是,事情到了現在,才總算是有了一種、追了全程的瓜終於吃到結局的通暢感。
好嘛,這才是應該有的辦事效率和辦事節奏啊。
那種壓了幾年都沒個結果、最後不了了之的,還有總是被官方顧左右而言他就是不正面回應最後繞過去的——算什麼玩意兒!
這才是現代人該吃的瓜!該看到的處理結果!
鶯芝本人並不在其中的“小鶯直播群”裡,觀眾和粉絲們也在鑼鼓喧天地慶祝著林必珩落網。
【晚間生物:林必珩終於被抓了,惡有惡報啊。】
【瓜田的猹:抓得好!既然敢做就得承擔後果。】
【瓜田的猹:不過就算他被抓了,給人家小姑娘造成的傷害也是不可逆轉的,這畜牲,氣煞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