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 別搬走行不行(第2/3頁)
章節報錯
一半關心,一半模稜兩可的誘導。陳恆誠不愧是陳恆誠,隨時隨地都要裝無辜。
“呵呵,管好你自己得了。不想我打電話給劉長江告狀,你就老實點。”
“………”
再次吃癟,陳恆誠終於學會閉嘴。
屠宰場的屠夫,他惹不起。一個瘋起來的劉桂苗都如此難纏。再讓她找來一個屠夫弟弟,他以後過日子得多提心吊膽。
尷尬的沉默,陳恆誠連孩子現在如何都不敢問。期待劉桂苗說離開,陳恆誠願意替她去火車站排隊買票。
劉桂苗沒著急走。她還有最後一個事兒沒辦。那就是登報和陳恆誠宣佈離婚。說來,也挺諷刺。她們夫妻沒結婚證。本來劉桂苗想等到陳恆誠和君越結婚,再出來告他重婚。
現在,便宜他了。
劉桂苗和陳恆誠結婚時,不滿十八週歲,只辦了喜酒,沒領結婚證。後來,高考恢複,陳恆誠忙著備考,顧不上領證。等他考完,為安劉桂苗的心,想去補辦結婚證。但當時有傳言,說已婚知青和未婚知青分數相同,優先錄取未婚知青。領證的事兒又不了了之。
當時,劉桂苗懷孕五個月。
她想著,孩子有了,她們總能一起走下去。結婚證就是一張紙,晚點早點領都沒關系。怕拖累陳恆誠,劉桂苗主動帶孩子留在老家。怕已婚身份影響陳恆誠,她連給他寫信都很少。除了每月給他寄錢、寄東西,劉桂苗從來不敢多打擾陳恆誠。
曾經,她很怕她不夠好,不夠賢惠。
現在,狗東西不配!!
陳恆誠聽劉桂苗說要登報,還是全國發行的人民日報,後背瞬間又開始冒冷汗。
這一登報,他剛剛不是白忙活?
很想勸劉桂苗放棄,但他打感情牌沒用。急得額頭全是汗,他絞盡腦汁想辦法。
“不登也行。”
劉桂苗突然很好說話。警惕的繃緊神經,陳恆誠直覺劉桂苗接下來肯定沒好話。
果然,他聽到劉桂苗說:“不登報,你就永遠別再婚。咱們是事實婚姻。只要你一天不和我分清楚。那你娶別人就是犯法。”
“我反正是不介意送你進去蹲幾年。”
“你你你!惡毒!!陰險!!!”
像是被踩到尾巴,君越跳起來罵人。
“你說話不算話!明明我們說好了……”
“誰和你說好了。”劉桂苗翻白眼。
事情差不多解決,劉桂苗心情很好,不介意對君越廢話幾句。
“我只是同意離婚,並讓他寫了離婚協議書,怎麼離我之前可沒說。你要是生氣,就跟他分手,催他還錢。這種背信棄義的狗男人,你早點甩掉也挺好。”
“你你你,無恥!!!”
“呵,這就是無恥了?”
收斂笑意,劉桂苗厭惡的盯著君越。
“我無恥,那你的好哥哥腳踩兩條船算什麼?算他齷齪嗎?你明知道他已婚有娃,還願意跟著他,算什麼?算你下賤?呵呵,兩個臭不要臉的,居然說我無恥,真是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