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大宋監察的崛起(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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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沅仔細看了看此人的罪狀,因為只是一份表格,上邊記述的非常簡單。
楊沅問道:“你選擇此人的原因,除了他是吏部官員,還有什麼?”
就算扳倒了一個人,也撼動不了整個吏部,更不要說掌控了,所以他需要一個更有說服力的理由。
蕭毅然微微一笑,道:“理由就是,他做的許多事,只憑他一個員外郎是做不成的。”
懂了。
楊沅略一沉吟,便抬起頭來,沉聲道:“你們三人,馬上把你們目前所負責的案子交出來,本官會轉給他人負責。從現在起……”
楊沅提起筆來,在邱舜泉的名字上畫了個圈兒,道:“你們三人,隨本官一起,調查此人!”
……
楊沅這邊確定了行動目標的時候,直學士呂柱維和葉荃也在寫奏章。
館閣學士用在一些有了具體職務的官員身上,那就是一種榮譽貼職。
如果他就是一個學士,那就是皇帝的出入侍從和顧問,無法直接插手朝廷事務。
但是這就有一個好處,他們如果想表達什麼意見,可以作為一種學術研究,不用擔心會有什麼後果,畢竟這不屬於正式的彈劾。
所以,受湯思退示意,呂學士和葉學士便先跳出來試水了。
現在他們能夠針對都察院和楊沅的措施不多,畢竟都察院監攝百官這是份內的職責,人家查的也只是有罪的官員,這一點你無法指摘。
而拿捏楊沅的最大罪狀,現在雖然沒有對朝野公開理由,卻已由監國、首相和樞密使蓋章認證,確認無罪了。
至此,六部以上的官員,其實已經猜出了大概。
那麼,他們能做文章的,就只有死抓住劉以觀潑給楊沅的那盆汙水做文章了。
雖然目前並沒有證據證明楊沅有罪,但是從他出使金國再返回大宋的一切舉動,確實讓新金獲得了巨大利益。
並且,隨著大宋與新金的來往愈發的密切,楊沅在遼東和上京地區的一些事蹟也開始流傳到了宋國。
那些傳說中,他可是甚受新金高層器重的。
那麼,有沒有可能,楊沅確實被新金收買了呢?
這種可能性還是有的吧?
所以,在不能確定之前,我們不能無故加罪於他,但是為了防患於未然,是不是應該把他調出太重要的衙門?
兩位學士就是以這樣一種“學術研究”的口吻,開始寫他們的奏章。
這可不是那種“一張郵票八分錢,要讓紀委跑半年”的低劣誣告,那種只能噁心噁心人,折騰你一下。
他們開了這個頭,其他官員就有理由加入討論了。
討論的人多了,皇帝心中不會生出一根刺嗎?
楊沅再做任何事的時候,擔心引起上面的懷疑,就得畏首畏尾。
它是有實際效果的。
奏書分朝奏、明奏和密奏三種。
密奏就只有皇帝看到了,明奏則是經過朝廷相應的閣部衙門層層登記、呈遞。
奏章還沒傳到皇帝手上,過手的各部衙就已知道內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