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泳自認的罪狀有二:

一,御下不嚴,翫忽職守。致使部下參與了走私。

二,挪用公款,擅作他用。

這第一條,分明就是在為他開脫罪責了。

他受秦檜指使,為金人販私大開綠燈的罪責,推脫到了下屬身上,而他則成了不知情的上官、為部下所矇蔽的上官。

雖也有罪,罪責就沒那麼大了。

這第二條,就是他為了第一條能被皇帝認可,而獻的投名狀了。

他曹泳老兄,要力爭成為“汙點證人”。

大宋還真有“汙點證人”這種政策。

比如販私人員,如果主動告發,不僅可以免罪,還會從因為他的告發而起獲的贓物中,按照價值比例獎勵這位告發者。

曹泳自認的第二樁罪名是,利用他在戶部任官的便利,挪用公款,並巧立名目抹平了賬目。

“挪用公款”的罪,當然不足以打消官家想用他殺一儆百的念頭。

但是,他挪用的公款幹嘛去了呢?你總得問問吧?

於是,他很自然地就做了回答:

撥給了定功軍統制張雲翊,用來支付調動平叛大軍的軍餉和戰後論功行賞的犒賞金。

可定功軍是朝廷兵馬,為何需要當時的戶部侍郎曹泳挪用公款,鬼鬼祟祟地支付戰時軍餉和賞金呢?

因為定功軍是未奉詔命,擅自出兵,去衢州平定叛亂去了。

那麼定功軍為何會未奉詔命私自出兵呢?

因為,是秦相下令調動的兵馬。

秦相為什麼私自調動兵馬平叛,而不上奏天子呢?

因為衢州知州王曮,是秦檜的妻弟,而衢州之亂,是被王曮的亂政給逼出來的。

秦相如果不遮掩著,王曮必受懲治。

這些,在曹泳的自劾書上一字未講。

他就只是承認自己確實犯了罪,他挪用了公款,並巧立名目抹平了這筆虧空。

但是朝堂之上,皇帝一問這錢的去向,就摸出了一串的瓜。

趙構聽了,又驚又怕。

他最敏感的那根神經被觸動了,軍隊!

他對軍隊盯的已經夠緊了,怎會千防萬防的,還是叫秦檜成功掌握了一支軍隊?

居然未奉詔命,只憑秦檜一句話就能調動,這太可怕了。

定功軍一共有五千人的編制,放在京畿樞要之地,這已經是一股非常可怕的力量了。運用的好,它能做很多事。

兩個多月以前,衢州發生了叛亂,秦檜擅自調動了一千多兵馬平叛,自己這個天子對此竟一無所知。

這一來,趙構可以再拿掉一個統兵大將,一個地方知州了。

曹泳是秦系的三號人物,他自己跑出來坦白,秦系的人誰敢出來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