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第 16 章 婚禮後搬到一起住

這是怎麼說的,姜菱和小宋不是才處上物件,怎麼就結婚了。

媳婦丁豔在身邊,魏明安靜得像只鵪鶉,非必要絕不說話,努力降低自己存在感。

即便他非常想開口詢問結婚是什麼情況。

財務科幾位大姐先後問道,“你跟小宋結婚了?不能吧,咱們天天見面,也沒有聽你說過。”

這暴露速度太快,是姜菱所沒有想到的。

她幹笑兩聲,搜腸刮肚終於找到個牽強的理由,“沒來得及買喜糖分給大家,就沒有好意思告訴大家。”

這時候大家對於結婚認識不同,有人認為不領證就不是結婚,還有人認為不辦喜宴就不是結婚。

雖然現在家家戶戶生活艱難,可結婚是人一輩子只有一次的大事,就是日子過得再苦再難,也要辦喜宴,哪怕說辦得稍微簡陋一點,有喜宴這個儀式在,才算是結婚。

大家想著姜菱只是領了證,還沒來得及辦喜宴,沒有通知同事也很正常。

李春嬌:“你跟小宋擺席的時候,可一定得通知大家夥,我們肯定都去參加。”

這時候同事之間趕禮也就五毛錢,五毛錢能帶著全家一起湊個熱鬧,還是很值的。

關鍵是喜事兒,都喜歡沾沾喜氣。

就連丁豔也說,“對啊,可得告訴我們,今天讓我趕上了,我是一定要去的。”同時,她心裡又有點憂傷,別人家比他們晚結婚五六年的小年輕都有孩子了,她這肚子還是沒有動靜。

都要參加婚禮,可她跟宋觀書之間沒有感情,怎麼可能辦婚禮啊,對彼此來說都是負擔。

姜菱指望不上宋觀書替她解圍,她舉起手小聲說,“那我可能跟大家彙報一個不好的訊息,我這段時間住在宿舍,是因為我爸媽還有弟妹要把我嫁給家暴的離婚男人。”

姜菱並不知道趙紅雲真的計劃將她嫁給二婚男人,但不影響她抹黑他們。

反正都鬧翻了,對敵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姜菱伸出手指指向宋觀書所在的方向,“我就偷偷跟他領了證,我爸媽聽說以後就把我趕出家門了,所以說大家期待的喜宴,可能要泡湯了。”

婚禮都是由父母操辦。

丁豔年輕時候,為了兄長的前途嫁給老男人,雖說那人是幹部,行為舉止儒雅,對她還算尊重。

她從窮姑娘,一躍成為領導太太,得到了許多人夢寐以求的財富與地位。

個中辛苦只有她自己知道,一身老人味的老頭,難伺候的繼子繼女,始終沒有自己的孩子,還要被外人指指點點說她愛慕虛榮.......

這一切並非她想要,如果可以,丁豔更想跟門當戶對的同齡人組成家庭,一起過兩年窮日子,靠著雙手辛勤致富,生兩個可愛懂事的孩子無論男女都行。

當初她年輕,被父母兄長忽悠,稀裡糊塗地同意嫁給老頭子。

從姜菱口中聽到她父母兄弟的打算,丁豔非常有代入感,她無數次想過,如果當時能夠拒絕父母的要求,勇敢跟那時候的物件結婚,人生是不是又會是另一個光景。

所以在其他人聽說姜菱沒有得到父母同意就去領了證,還覺得她行為有些不妥。

他們這一輩的人都非常孝順,簡直將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句話刻進了骨子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