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八零初戀那件小事11 要不要提前分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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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八零初戀那件小事11 要不要提前分手……
沈佑春還沒來到江驚墨跟前, 而江驚墨已經走上去了幾步,兩人的視線撞上,眼裡都是彼此的身影, 同頻揚起了笑容, 縈繞在兩人之間的氛圍好似清爽夏日裡吹過了帶花香的風。
見著沈佑春的掌心有些紅,額頭也因為走路太累冒出了細汗,臉頰一團紅暈, 眼睛亮亮的,江驚墨很想為她擦汗,可在外面不好親近,只能溫柔著聲音說, “拿著還挺沉的,怎麼不給有金拿。”
江驚墨說著, 眼皮子一掀, 淡淡目光掠到了緊跟上的沈有金身上是在質問,沈有金立馬舉起雙手, 為自己辯解, “姐···江大哥,這可不是我不想拿,是我姐說她要自己拿,渴了還能吃。”
是的, 沈佑春手裡僅僅是拿了兩根青瓜,又不重, 還是她自己挑出來想吃的,甚至還是在幾分鐘之前才拿出來的,而一路上回來都是他背,肩膀都要壓出痕跡了, 也沒見有人心疼他啊!
江驚墨一聽,眸色轉瞬了溫和,垂眸看著沈佑春,而沈佑春忙著朝江驚墨後面看那群不認識的陌生人呢,抬眸看江驚墨,疑惑地問,“書呆子,你怎麼突然過來了,那些人是誰啊?”
“我跟著一個叔叔過來的。我記得你說過,你家就在杏林村,知道他今天要來杏林村考察,我沒什麼事就跟過來了。”仗著這個角度沒人看見,江驚墨伸手去勾上了沈佑春的手指,輕輕晃著,大拇指還反複摩挲著沈佑春的手背,好似面對珍寶輕柔呵護。
他專注的看著沈佑春,那雙淺棕色的眸子越發溫柔,迎著晚霞,也不知是晚霞的紅暈落在臉上顯得滿臉通紅,還是他過於害羞而面紅耳赤,或許是後者,情話呢喃而出時,江驚墨的眼睛很亮還有羞澀,“佑春,我想見你。可是來到杏林村,我卻找不到你在哪裡,只能等。本來以為會遺憾今天要見不到你了,思念之情只能留到明天緩解,可是幸運還是眷顧著我的,我今天還是見到了你,真好。”
晚風將他的柔情吹入了沈佑春的耳朵裡,拂過心頭,癢癢的,有很溫暖,她的臉也刷一下鬧得很紅,直愣愣的被江驚墨的目光吸引住,待臉頰過於發燙,她回神,連忙垂下眸子,是很少聽到情話的害羞也是心虛。
至於心虛什麼,或許是,她在欺騙一個書呆子的感情吧,本來也不會心虛,可是見著書呆子那麼純情,難免就有了一點點愧疚。
沈佑春想著明年考上大學就計劃分開的事,臉頰上的熱度漸漸冷卻,可不能讓江驚墨發現,分開之前,她還需要江驚墨的供養呢,沈佑春挽過頭發在耳朵後,笑著嗔怒了一眼,輕哼了聲質問,“我們就一天沒見,你去哪兒學到的情話,你很不對勁呀書呆子。快點老實交代,你是不是揹著我做壞事了。”
江驚墨搖了搖頭,很乖,靦腆的笑著,“我沒有做壞事,只是見到你的這一刻,大腦已經先一步組織好了語言,這是下意識的反應,也是我內心深處,此時此刻很想對你說的話。”
“這還差不多,姑且相信了你的說辭。”沈佑春翹起嘴角,面上笑著故作勉強點頭,心裡是甜蜜的可也別扭。
那麼聽話,明年要分開了,她還真捨不得。可是,她也沒想過和江驚墨有以後,只是想著處物件的時間裡得到供養,能多要點好處就要。
江驚墨是京市人,以後肯定要回去的,她雖然自私也貪婪,可是心裡門清,她就是有點小心機而已,京市那種地方,她可吃不消,老老實實在這裡就好。
高門可不是那麼好攀的,她只是想要好處,又不是想跳火坑,好處要到了,立馬就回頭。
到時候,江驚墨回他的京市,她就在她的江市,她想,這段處物件的往事,他們不提的話也沒人知道。
江驚墨可不知道自己在被計劃著要“分手”了,這會兒格外開心,笑意溫柔,“好,謝謝佑春相信我。是我不好,我的嘴巴笨,因為害羞就不敢對佑春說好聽的話,以後我一定會好好學習多說點,只要能讓佑春開心。”
說著說著,他很愧疚,沒有給她最好的一切。
“那麼認真呀,要是學得累了,會不會在怪我是個麻煩精,給你添了學習任務,耽誤了你的學業。”他是真有一手,沈佑春被哄得傻笑,心裡那點別扭又沒有了,甜甜蜜蜜的和他說悄悄話。
明年的事明年再說,現在還談著呢,沒準以後可能都找不到像江驚墨這樣的物件了,分開之前要多享受享受。
江驚墨和她拉小手,目光堅定,一本正經的說,“你永遠都不是麻煩精。而且,作為佑春的物件,這也是我應該做到的事。我也不覺得麻煩,佑春願意使喚我,證明是喜歡我的,我高興還來不及呢,怎麼會覺得麻煩。”
他說到後面,臉頰剛褪下去的緋色又紅起來了,害羞又開心的望著沈佑春,這也是另類的表白了,將喜歡宣之於口,於性子靦腆的人來說並不容易,可是說出來了,自個兒都先開心。
“既然這樣,嗯···我要每天···”語氣停頓了一下,沈佑春一副“你要感激我”的表情,“算了,誰叫我心地善良呢,我要每週都聽一次,要是你做不到就有懲罰。”
江驚墨依舊是滿眼盛著笑意,“好,每週都會說,而且是要不重樣的。”
沈有金站在一旁,聽著兩人說黏糊糊的話,渾身起雞皮疙瘩,好肉麻啊!這種話是怎麼說得出口的,他不理解,談物件實在是太可怕了。
而且,大庭廣眾之下,手拉手還沒松開,想要拉多久?沈有金無語望天,他這麼一個大活人,兩人就顧著親親密密,把他無視掉,這樣真的好嗎?
“咳咳!”
盡職在望風的沈有金,看見沈父看過來,還朝他們走上來,他立馬重重咳了兩聲提醒,牽牽牽,也不看看在什麼地方,碰一下還不行,還牽著不放開了,咋地,有膠水粘著啊,沈有金心裡嘀嘀咕咕,還不忘扯開嗓子喊一句,“爸,我們從二姐家回來了!”
沈佑春嚇了一跳,像是被燙到了一樣,立馬甩開江驚墨的手,往旁邊站拉開距離,表現出和江驚墨不熟的樣子。
她朝前看,也笑著打了聲招呼,“爸。”
江驚墨一陣失落,委屈巴巴的看著沈佑春,可是隻能看見側臉,他整理好了表情,回頭看向沈父,露出了標準的禮貌笑容,戴著眼鏡更像知識分子很有親和力,好感倍增,溫聲謙和,“叔叔,你好。我叫江驚墨,是沈佑春同學的同班同學。我和家裡叔叔一起過來,沒想到碰上沈同學就閑聊了幾句。這個時間點了,叔叔吃過晚飯了嗎。”
他三言兩語就掌握了主導權,沈父本來還在納悶,怎麼看見小女兒和一個男生走近,現在一臉懵,只能跟著江驚墨的話走,想不到其他去了。
不過江驚墨這話聽在耳朵裡也沒什麼問題,就是正常地打招呼,村裡人碰面也會問吃沒吃飯,就連沈佑春姐弟也沒聽出有什麼涵義。
見著她爸沒有看出異樣,沈佑春暗暗鬆了一口氣,她可不想父母知道她談物件了,但是見著江驚墨那麼淡定,和靦腆的書呆子樣不同,她側頭多看了兩眼,怪異感又起來了。
“···你好你好。村裡人,都不吃那麼早,還沒吃,不過五妹的媽在家裡煮了。”沈父有些侷促緊張的回應。
他說著不熟練的普通話,同樣夾有鄉音,不過比起其他人來說他講得不錯了,家裡有兩個讀書人,時間久了,一個屋簷下生活,他們也會說。
沈父沒見過世面,也沒見過幾個大人物,見過最厲害的也就是方書記了,這會兒看見江驚墨的穿著還有一身氣質,不用想都知道家世很好,而且還是跟著縣長還有縣書記一起過來,更不得了了。
年齡大,並不代表就能抹掉身份差距上帶來的矮一截。
相反,正因為年紀大,經歷了滄桑知道了什麼是現實,才會更加的緊縮。初生牛犢不怕虎這話,為什麼會用在年輕人身上是顯而易見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