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王爺也十分同情晨大哥,願為他設法。(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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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王爺也十分同情晨大哥,願為他設法。
柳樂又回到了柳家待嫁。
她的父親柳掌奇祖籍湖南, 出身小鄉紳之家,家中雖非大富,頗過得去。他閑來不大出門, 只喜歡讀幾本書, 娶妻之後, 因妻子江嵐幼時隨家人在京城待過幾年,常說起金陵風物, 便動心想去看看。適逢江嵐懷了身孕, 故一直動身不得, 待得了頭生子, 更不捨與妻兒分開。江嵐玩笑說:“正好到了鄉試之年,你不若去考一考, 若中不了, 就安心在家陪我,若中了, 明年會試正好上京,權作玩一趟。橫豎家裡有這麼些幫手,我又不勞累, 你也不必怕人說你不務正業。”
柳掌奇本是個生員, 家離省城不遠, 聽了妻子的話, 遂也玩笑著下場去試試,誰知不費吹灰之力中了, 翌年上京城趕考, 一路取了進士, 授了部屬。他確實喜歡京城的煙雨風流,於是賣掉家鄉田地, 在京裡置了屋舍,將一家老小都搬過來。
在部裡做了一年小吏,柳掌奇感到官場不大對他脾性,便辭了事,在家宅附近租了所院子,開起一間私塾。
他教書有條限制:超過十五歲的學生不教。對著人謙虛道:“十五歲,雖未成人,但心智早已開了,一概事理都透徹明白。我不但不能教,反而該向他學習。”——實則還另有個緣故:人家念書,大半是沖著要取功名,榮身騰達,柳掌奇對此道不大以為然,因此立下這個規矩,以免一個教不好,耽誤了學生舉業。
他最是恬淡的一個人,對自家孩子亦是如此,只要不走歪門邪道,不管兒女們願意做什麼,都不阻攔。兒子柳圖大了,他喚來問明志向,便由他自去發奮;柳圖倒也要強,埋頭苦學,二十多歲時中了進士,也是在部裡從小吏做起。柳掌奇只這一個兒子,既要做官,便無人承繼家業,待他年邁力不從心之時,就關了學堂,在家安心教養兩個孫兒。
述回前言。除了年齡一條之外,柳掌奇各樣學生都招收——剛剛開蒙的要,半道來的也不拒,按水平分了班,聰明些的,稍微點撥幾句,出了題目令他們自己去思索;資質平平的,先要他們旁學雜收,觀其興趣,再選適合的功課,使其揚長避短;實在蠢笨的,他也能拿出十二分耐心,教會他們識些許字,算幾筆賬,好過做睜眼的瞎子,來日任人哄騙欺侮。
慢慢在街坊間有了口碑,遠一點的地方也有人特特找來。能送孩子來讀書的人家,沒有太貧寒的,亦沒有很富貴的——那些人家自有家塾——柳掌奇的學生大都家境中等,每日由僕人早送晚接,午間還送一頓飯食來。偶爾學生家中有事照料不及,柳掌奇就把孩子帶回自家吃住一晚,不在話下。
他對所有學生一視同仁,但也有兩個最得意的,便是禹沖和計晨。兩個人都是八、九歲上,嫌原來的老師教得不好,叫家人送來了此處。二人同齒,禹沖生日在九月,計晨長他半歲,排在一個班上,平日裡互相探討學問,十分投緣,漸漸成了好友。彼時計晨的父親是六品官員,禹沖父母雙亡,跟著姑母一家過活,姑父是個蓋屋架橋的土木工匠。兩個小兒不計較家世高低,只管一處讀書一處嬉鬧,像親兄弟一般。
盡管柳掌奇喜愛這兩名學生,待他們到了十五歲,他一樣不再授課,但禹、計二人還常常與老師來往,親如一家人。又過幾年,不知不覺間,禹沖與柳樂兩情相悅,柳掌奇看女兒選中自己最愛惜的學生,心裡非常滿意;這時禹沖家中只有姑母健在,亦贊同這門親事。小戶人家不那樣講究,又看他們年紀還小,故未請媒人立婚約,預設等柳樂再大兩歲,就為二人完婚。
豈料好事難諧。只要再等一年便能娶柳樂,禹沖卻與另一個姑娘有了私情,令其懷上身孕。姑娘的家人一怒之下告到官府,將禹沖抓入監牢。後來那位姑娘羞愧自盡,禹沖則被發配邊疆服三年苦役。一年後傳回訊息,說他已病死在那裡。
柳掌奇的失望、傷心不必多言。自禹沖入獄,他的身體便不大好,連禹沖的死訊都是隱瞞了好久才敢告訴他。那時,柳樂已決定要嫁計晨了。女兒終身有託,對柳掌奇多少是個安慰,誰知,如今計晨也被牽進牢獄之災。
無論如何,與計晨和離,再嫁王爺,兩件事不可能瞞過去。她這一回家,肯定就是有事發生,誰能猜不出呢?為免父母著急,剛進家門,柳樂便跪在他們面前:“女兒不孝,屢次累爹孃操心。”
江嵐彎身去抱她:“快起來,我和你爹好好的,累我們什麼了?”
柳樂站起,不敢去看爹孃,低著頭剛要開口,江嵐說:“今天王爺來家裡,向我們說了。”
柳樂愣住,急忙又去瞅父母的神色,“他說了——”
“說要來提親的事。怎麼你們——”江嵐亦是邊覷著柳叫你哥哥回來,你爹說先不急。到底是怎一回事啊?”
“我和晨大哥已經和離了。”柳。
“王爺也是這樣講。和離便和離罷,你也莫難受,”江嵐說。
柳樂吞吞吐吐地問:“王爺的提親……你們答應?”
“你要是願意,我們怎麼不答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