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完結章 直到曲靈出發去均州市……(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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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三梅點點頭,又搖搖頭,目光在曲靈身上打量著,而後笑著說:“你的事情我都聽說了,知道你現在過得這麼好,我真替你高興,這下,你爸爸在下邊也能瞑目了。”
曲靈笑了下,只是點了下頭,沒有說話。
李三梅頭垂下去,而後又抬起來,“昨天的事情,你五姨他們……事先我並不知道。他們回去之後才告訴我。曲靈,對不起,當初我離開的時候就和你說好了,老死不相往來,我過來和你道個歉。”
李三梅不出現,曲靈就知道這事兒不是她的主意,她偏偏又出現了。曲靈也不知道該和她說些什麼。
她和李三梅之間的恩怨情仇同別人還不同,諸如李小志之流,她就想著,我衣錦還鄉,過得比你強多了,我氣死你,眼紅死你,想想他嫉妒卻又無可奈何,半夜醒來睡不著,咬被角出氣就覺痛快,可對於李三梅,卻絕對不想這樣。
她還是希望離開之後的李三梅能過得幸福,過得比以前好,否則,拋棄自己,拋棄那個小院,拋棄一切,在父親頭七剛過就急忙離開,到底是圖個什麼。
曲靈緩緩吸氣,說:“我上次碰見你,你過得挺不錯的。”
李三梅苦笑一聲,說:“是啊,我照顧那個孩子--我這輩子沒能有個自己的孩子,真把他當親生的了。後來,孩子大了,能上學了,那家人覺得孩子跟我關系更好,就不用我了。”
李三梅說得顛三倒四的,曲靈還是聽懂了,李三梅把愛都寄託在那個孩子身上,被那家人忌憚了。
李三梅不到五十歲的年紀,正是能幹的時候,又有照顧孩子的經驗,如今社會越來越開放,僱傭保姆的家庭也多,怎麼也不至於過成現在這樣。
曲靈心中有疑問,但沒沒問出來,李三梅卻自己說了:
“我不在那家當保姆了,但特別想念那孩子,就經常去孩子學校等著,想看看孩子,給他送點吃的,孩子也喜歡我,我一去看他,他就特別高興。”
提起那孩子,李三梅臉上浮現出幸福的形容。看得出來,她是真心喜歡那個孩子。如果母性光輝能夠顯現出來,這會兒李三梅身上纏繞著的一定都是團團的光圈。
曲靈沒有因此傷懷,只是有些感觸。
講著講著,李三梅臉上的幸福不見了,露出痛苦的表情,“後來,我經常去看那孩子的事情被那家人發現了。那家人找了警察,找了派出所,說我是人販子,想要拐走孩子,我怎麼解釋,他們都不聽。他們把我帶去派出所,關了我五天。”
曲靈震驚了,有些蹩腳地安慰:“……事情都過去了。”
李三梅苦笑了下,說:“他們家人到處宣揚我想拐帶那孩子,搞得我保姆也幹不成了,後來,我就到處找地方打零工。再後來,好多人都回城了,打零工的活計也不好找了。不過,你放心,我每個月賺的錢足夠自己生活的。雖然沒有以前過得好,不過混個溫飽沒問題。我有手有腳的,精細活計幹不成,還能幹粗話,總能有口飯吃的。”
她身上穿著的棉襖罩了層青布襖面,兩肩膀之處打著補丁。曲靈猜想,她應該是去幹體力活了。
她抿抿嘴唇,說:“那就好。”
李三梅:“昨天的事情,他們瞞著我,想把我這個包袱丟出去。”
她寥寥幾句,說得很平淡,但其中的心酸卻盡顯其中。
事情起因還在曲靈這裡。因著曲靈出息了,孃家人就又想到她以後的養老問題。她是離婚獨居的姑□□,一般來說,都是由侄兒養老的,可李大力兩口子,王廣華兩口子都不樂意,覺得從她身上啥好處都沒得到,憑什麼啊!就翻出了以前李三梅將工作讓給李五梅的事兒,覺得養老該是李五梅孩子的事兒。李五梅也不樂意,兩家就開始爭吵。
後來想到,不是還有曲靈這個養女嘛,養老就該是她的事才對啊!他們跟李三梅提,直接就被她拒絕了,說自己早就跟曲靈斷幹淨了,沒有了母女名分,也沒有母女情分,自己以後要飯都不會去她家門口要。
眾人勸說了李三梅一通,見跟她說不通,就私下裡開小會,這才有了後來的事情。
李三梅真是變了,以前在曲靈面前,從來都是維護孃家人的,不允許她說一點不好,現在卻把因他們而形成的傷口扒開了讓自己看。
曲靈卻不想看,也沒有問這內裡的齷齪,她說:“你還不到五十歲,以後的路還長著,好好保重。”
李三梅點點頭,有些下拉的嘴角往上提了提,露出個笑容來,說:“我保重,你也保重。一個人在那麼遠的地方,雖然工作好,但畢竟背井離鄉,你也不容易,好好注意身體。”
曲靈:“嗯,我會的。”在記憶中,李三梅很少用這麼的語氣和態度說這麼溫情的話。
她說完這句,兩人就陷入沉默,李三梅的粗糙的手指頭在褲子上劃拉著,不大一會兒,就在上面劃出一道淺淺的小溝來,急促的呼吸在喧雜的人群中一點都不顯,但她卻唯恐曲靈聽見。
不敢正大光明地打量這個十四五年來一直叫她媽媽的人,只是偷眼瞧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