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這詞跟他八竿子都達不到。

誒,等等,不對。他現在這身打扮,年紀也就比莫曉溪大一歲......

確實有點像富二代。

重生之後,每天腦子裡想的事太多,他偶爾會忘記自己現在也就十**歲。

程時有些好笑,陰森森地說:“小朋友。當街搶劫,哪怕是一毛錢,也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羅恩同忙把錢又拍回了程時的手上。

程時把錢塞到莫曉溪手中:“好好學習。”

然後轉身上車揚長而去。

遠處那幾個女生看在眼裡,快要嫉妒瘋了。

“莫曉溪看著老實,竟然勾搭社會青年。”

“什麼社會青年,她就是被富二代包養了。”

“向東市有權有錢人家子弟,不都在咱們市一中上學嗎?什麼時候有這麼帥又有錢的男生,我完全不知道。”

“關鍵校草還幫她出頭。她算老幾,真是氣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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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時剛回家,那天警察局給程時打電話,問他認不認識莫曉溪,說現在有一宗走私案件,請程時來調查。

程時莫名其妙:走私?莫曉溪?

這兩個詞之間有半毛錢關係嗎?

所長見程時來,拿出一個CD機,問:“這個你認識嗎?有人舉報莫曉溪用走私電子商品。我們問她是誰給她的,她不說。有人說是你給她的,我們叫你過來核實。”

程時恍然大悟:哦,這個。

雖然法律上有條款,說使用裝置可能被沒收,使用者需證明非主觀故意購買走私品,否則可能面臨行政處罰,也就是拘留或者罰款。

注意“可能”這兩個字。

也就是說,派出所是有靈活處理的權利的。

因為現在用走私電子的人不少,特別是沿海地區。

要是較真,就沒完了。

所以,就算是莫曉溪的同學因為嫉妒生恨跑來舉報。

警察一般也不會理睬,更不會在一臺CD機上浪費警力。

那麼這一次小題大作,明顯是奔著他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