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宋興寧,這個禽獸不如的東西!(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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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才七歲,比棉娘小十歲。
現在在鎮上上私塾學堂。
阮氏抹淚道,“我剛才不在屋裡,去給成龍買筆墨去了,現在才得知你與成鳳在家裡打架的事情。棉娘,我的兒,這次委屈你了!其實盛家也不錯,盛家那盛三郎,娘親見過好幾回,生得高大威武,氣派不凡的,又會打獵又會種地,養活你是絕對不成問題的,也是門好親事。”
棉娘笑笑,“我省得。”
她就知道阮氏進來,是來替張成鳳說話的,一向都是張成鳳想要棉孃的什麼東西,阮氏第一反應就是勸棉娘讓出去。
阮氏聞言,鬆了一口氣,趕緊把糖水雞蛋遞到女兒的面前。
“好棉娘,吃個雞蛋補補身子。”
“謝謝娘親。”
棉娘接過來就吃,她難得有這個待遇。
張家裡,經常能吃到雞蛋的人,只有張成龍,張成鳳。
其實不用阮氏進來勸說,棉娘都已經作了決定。
嫁去盛家。
反正她不會再留在張家了,她在張家呆了十年,被張家人欺負夠了,張成鳳打她,張成龍使喚她都不說了,隨著她年紀越來越大,張屠戶看她的目光,也越來越猥瑣。
她是大姑娘家,多少都懂那種眼神的意味。
前世,她也是因為這個原因,宋家人一來提親,她就答應了,想盡快離開張家這個火坑。
大元國階級森嚴,未婚配的單身女子是立不了門戶的,有些死了父兄的單身女子,只能依靠叔伯親戚,要是連叔伯親戚也沒有,那麼官府就有權利把她婚配給別人,反正不能讓單身女子自立門戶。
棉娘有娘親,有養父的情況下,官府更不可能讓她自立門戶。
除非她嫁人。
而棉娘無心嫁人了,上輩子被宋興寧惡心到了,覺得男人都不是什麼好東西,她現在重活一世,只想安穩地過好她這輩子。
剛好嫁去盛家,盛家三郎新婚夜就要被抓去當壯丁,之後戰死,那麼她以後順理成章就是個寡婦了,她可以頂著盛家寡婦的門戶獨自生活。
正合她心意!
“我的棉娘,你太懂事了,娘這心裡頭對不住你,怪娘沒有本事,護不住你的親事,好在去盛家也是一樣的好門戶。”阮氏掉了幾滴淚,見棉娘沒有像往日那樣呼應她,感動。
她也就止了淚,開始說正題了。
“你爹與你成鳳姐姐的意思,三日後就完婚,你們倆同一天出嫁,到時候,給你倆租一樣的小花轎,一樣的紅嫁衣,一起發嫁,你看如何?”
這是張屠戶想出來的主意。
到時候,下晌午再發親,到了夫家,就天黑了。
等晚上生米煮成熟飯,第二天,任誰來了,都不退還。
就算告到衙門裡去,也只說上錯了花轎,嫁錯了郎,與他張屠戶無關,都是天命選定的真夫妻。
棉娘面上糾結難安,但是心裡卻冷笑著。
張成鳳的嘴皮子還是利索的,真把張屠戶給說動了。
“棉娘覺得可以,但是我有兩個條件……”
阮氏一愣,這個女兒一向逆來順受,今天怎麼轉了性子?
還敢提條件了?
“有什麼條件?”她失聲問道。
棉娘微微一笑,“一,張成鳳將我打傷了,我要她向我賠禮道歉,還要賠償我一兩銀子的湯藥錢。二,張成鳳把偷我的那根銀簪子還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