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手起刀落制服孫守常(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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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村裡的人說,估計附近山上的野狼發|情了。
次日,村長告誡眾人,野狼發|情期間千萬不要上山,恐有生命危險……
當晚,柳蘇蘇帶著小常楓回了沈家各自休息。
怕村裡人和沈家人說閒話,於晉沒跟他們回去,自己隨便找個地方休息了一夜,準備次日一早帶二人一同進京。
天剛破曉,柳蘇蘇臥房的門便被人敲響。
她以為是於晉來找她出發,誰料一開門,門口站著的卻是沈如霜。
她風塵僕僕,滿臉寫著疲憊,從衣袖裡掏出一支簪子遞到柳蘇蘇手上,兇巴巴道:“簪子給你找回來了,別忘了你說的話!”
“哦?這麼快?”看見簪子,柳蘇蘇還真是覺得有點驚喜。
她本來沒覺得被當了的東西還能贖回來,畢竟都那麼久了,人家早賣給別人了也說不定。
她將簪子接到手裡,細細端詳了一番。
和原主的記憶相比照一看,簪子的確就是她之前丟掉的那支。
但簪身不知為何劃了許多道裂痕,甚至海棠花蕊處曾經綴著的一顆珠子也不翼而飛了。
柳蘇蘇直替原主感到心疼。
“怎麼樣,是你那支吧?”沈如霜有些得意,趾高氣昂道:“咱們哪天走,我回去收拾收拾東西?”
柳蘇蘇心底響起一聲冷笑,從鼻子裡哼出一聲。
嶄新的簪子被她弄成這樣,她竟然還有臉跟自己提要求?
想的倒是美。
她沒接這句話,反而問沈如霜:“當初不是說這簪子不是你拿的麼,現在這是怎麼找回來的?”
沈如霜愣了下,臉色不太好看。
她答應柳蘇蘇去找簪子的那一刻,其實已經變相承認了當初偷東西的人就是自己。
可現在柳蘇蘇又來問……
她只好繼續撒謊:“本來也不是我偷的,我就是上回去鎮上當鋪辦事,無意間看的了這支簪子,現在聽說你要它,我便連夜到鎮上替你贖回來了而已,跟我又沒什麼關係。”
好傢伙,把自己摘的可夠乾淨的。
柳蘇蘇自言自語:“鎮上當鋪?就是陳家那個色眯眯的老頭子開的?”
陳家是鄰村的富戶,早幾年不知在哪兒繼承了一筆產業,後來到鎮上開了一家當鋪。
五十多歲的陳家老爺子啥也不懂,但也當了朝奉。
天天呲著一口黃牙,對往來的一些丫頭媳婦兒色眯眯的笑,偶爾還會趁其不備摸摸小手,佔個便宜。
聽她提起陳老爺子,沈如霜的臉色一下子就白了。
今天在當鋪裡那段噁心的回憶又再一次湧入了腦海裡。
柳蘇蘇其實想的沒錯,一年前當的東西沒有贖回,當鋪早已經當成死當對外賣了。
而這支簪子因為好看,被陳老爺子的婆娘看中,拿去戴著了。
因為平日裡還要下地幹活,又不夠愛惜,所以簪子就被搞成了這副德行。
沈如霜去了以後,向陳老爺子表達了自己想將簪子贖回的意思。
老爺子說規定不能贖回,但看在她生的年輕又豐腴,也可以談一談其他條件。
就這麼著,沈如霜忍著噁心跟這個比她爹還大了幾歲的臭老頭子進了後面的小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