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其實在一個星期前,中條先生把我們公司裡比較有嫌疑挪用公款的員工,列成了一個名單給我。”

山下三郎話落,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張名單,遞到了目暮警官的面前:“這就是他給我的名單,上面總共有五十八個人的名字。”

“五十八個人?!”

目暮警官他們聞言,嘴角一陣抽搐,都露出了無語的表情。

“這個偵探也太坑了吧!”

鈴木晴明忍不住吐槽道:“五十八個嫌疑人,他該不會是把你們公司員工的名字,全部都寫在這個名單上面了吧?”

聽著鈴木晴明的吐槽,柯南和毛利蘭她們也忍不住搖了搖頭。

不得不說,中條勝則真的太坑了!

也許是因為山下三郎是第一次委託偵探幫忙,對私家偵探這個行業並不瞭解,所以才會被中條勝則忽悠住。

比如說山下三郎拿出來的這份嫌疑人名單,上面足足有五十八個嫌疑人,看上去好像很厲害的樣子,實際上就是用來忽悠外行人的。

要知道常本公司的員工全部加起來,總共也才不過三百多個人。

排除掉那些保潔人員、安保人員,還有根本沒有接觸到公司備用金的底層員工,剩下有嫌疑的人,頂多也就只有幾十個而已。

因此中條勝則交給山下三郎的這份嫌疑人名單,實際上根本就是屁用沒有,隨便找個人調查一下,都能夠很容易的弄到類似的嫌疑人名單。

像中條勝則這種職業偵探,如果他真的想要給山下三郎一份嫌疑人名單的話,名單上的人數最多不會超過五個。

結合中條勝則找到犯罪證據後,坐地起價的舉動來看,鈴木晴明有理由懷疑,他故意不給山下三郎有用的嫌疑人名單,就是為了防止山下三郎從中找到真正的罪犯,那樣他就不好再坐地起價了。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中條勝則慘遭殺害,完全就是咎由自取。

如果中條勝則不是抱著坐地起價的心思,他完全可以在跟山下三郎打電話的時候,就先把罪犯的名字告訴山下三郎,然後等到兩人見面了,再把犯罪證據交給山下三郎。

若是中條勝則提前把罪犯的名字,告訴給了山下三郎,就算罪犯被逼的狗急跳牆,頂多也就是選擇逃出國,或者乾脆去自首,而不會冒險殺人。

不過中條勝則為了更好的坐地起價,不僅沒有把罪犯的名字告訴給其他人,就連那些犯罪證據也只准備了一份原稿,那不是逼著罪犯把他殺人滅口嗎?

中條勝則慘死在兇手的刀下,或許有些令人同情,卻並不算冤枉。

像中條勝則這種不講職業道德的偵探,就算這次沒有死在罪犯的手裡,以後也會遲早死在其他罪犯的手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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